裝修合同怪像頻發,需要注意這些問題
近些年,隨著房地產樓市異軍突起,裝修方陣也是緊隨其后。業主切實要裝修,裝修公司全力滿足業主需求,裝修行業間競爭不斷。廣告戰、價格戰也是玩出怪象,799元套餐裝修居室,不知你怎么看?本篇,上海裝潢網的小編以最新事件,彭浦新村631弄的吳女士家為例,希望對要簽裝修合同的業主有所幫助。
怪象一:材料無明細
裝修799套餐上面,我們只看到材料名稱,無單價、套餐面積、總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有關裝修合同,裝修雙方簽訂前需明確材料供應明細,即材料名稱、品牌、規格、型號、等級、數量、單價、合價,屬于甲方提供,還需在附件中寫明送達時間、送達地點。如圖的預算表,業主應該想到后期可能出現裝修增項收費。
怪象二:合同不完整
在吳女士的裝修合同上面,工程價款之結算,沒有填寫。據《合同法》有關規定,為了更好地維護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雙方簽訂合同時應慎重,力求內容具體、全面、嚴密,避免像此案例的合同糾紛。
怪象三:不定工期
據《合同法》有關規定,開竣工日期必須明確,這關系到違約責任的認定。
吳女士家的至今不裝修的原因也在此,前面涉及各項不確定,合同卻是已簽定。
吳女士拿出自己的預付款憑單,要求裝修公司全額退款,裝修方認為此舉是違約在先。上海裝潢網的小編有必要提醒廣大業主避免合同怪象。
提個醒:業主裝修在選擇裝修公司時應仔細核對其裝修資質和營業執照,并應讓其出示原件,看裝飾公司的營業執照“經營項目”中,必須有“承攬室內裝飾裝修工程”這一項。簽合同前一定看清楚條款,不留疑問。明確雙方材料供應。索要水電改造參考報價。對某些裝修項目的增減,一定要填寫相關的“工程洽商單”,并作為附件匯入裝修合同書中。合同中有關保修的條文是必不可少的,而且要分清責任。如果屬于施工或材料的質量問題,裝飾公司應承擔全部責任;如果屬于業主使用不當,雙方可協商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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