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1、一般規定
16.1.1、本章適用于住宅單相人戶配電箱戶表后的室內電路布線及電器、燈具安裝
16.1.2、電氣安裝施工人員應持證上崗。
16.1.3、配電箱戶表后應根據室內用電設備的不同功率分別配線供電;大功率家電設備應獨立配線安裝插座。
16.1.4、配線時,相線與零線的顏色應不同;同一住宅相線(L)顏色應統一,零線 (N)宜用藍色,保護線 (PE)必須用黃綠雙色線。
16.1.5、電路配管、配線施工及電器、燈具安裝除遵守本規定外,尚應符合國家現行有關標準規范的規定。
16.1.6、工程竣工時應向業主提供電氣工程竣工圖。
16.2、主要材料質量要求
16.2.1、電器、電料的規格、型號應符合設計要求及國家現行電器產品標準的有關規定。
16.2.2、電器、電料的包裝應完好,材料外觀不應有破損,附件、備件應齊全。
16.2.3、塑料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必須是阻燃型產品,外觀不應有破損及變形。
16.2.4、金屬電線保護管及接線盒外觀不應有折扁和裂縫,管內應無毛刺,管口應平整。
16.2.5、通信系統使用的終端盒、接線盒與配電系統的開關、插座,宜選用同一系列產品。
16.3、施工要點
16.3.1、應根據用電設備位置,確定管線走向、標高及開關、插座的位置。
16.3.2、電源線配線時,所用導線截面積應滿足用電設備的 最大輸出功率。
16.3.3、暗線敷設必須配管。當管線長度超過 15m或有兩個直角彎時,應增設拉線盒。
16.3.4、同一回路電線應穿入同一根管內,但管內總根數不應超過 8根,電線總截面積 (包括絕緣外皮 )不應超過管內截面積的 40%。
16.3.5、電源線與通訊線不得穿入同一根管內。
16.3.6、電源線及插座與電視線及插座的水平間距不應小于 500mm。
16.3.7、電線與暖氣、熱水、煤氣管之間的平行距離不應小于 300mm,交叉距離不應小于 100mm。
16.3.8、穿入配管導線的接頭應設在接線盒內,接頭搭接應牢固,絕緣帶包纏應均勻緊密。
16.3.9、安裝電源插座時,面向插座的左側應接零線 (N),右側應接相線 (L),中間上方應接保護地線 (PE)。
16.3.10、當吊燈自重在3kg及以上時,應先在頂板上安裝后置埋件,然后將燈具固定在后置埋件上。嚴禁安裝在木楔、木磚上。
16.3.11、連接開關、螺口燈具導線時,相線應先接開關,開關引出的相線應接在 燈中心的端子上,零線應接在螺紋的端子上。
16.3.12、導線間和導線對地間電阻必須大于 0.5MΩ。
16.3.13、同一室內的電源、電話、電視等插座面板應在同一水平標高上,高差應小于 5mm。
16.3.14、廚房、衛生間應安裝防濺插座,開關宜安裝在門外開啟側的墻體上。
16.3.15、電源插座底邊距地宜為 300mm,平開關板底邊距地宜為 1400m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