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有網友發帖披露江蘇力聯集團38萬元員工捐款至今沒有捐出,其中41423.1元為汶川地震募集款,曾有“江蘇慈善第一人”之稱的集團老總翟韶均頓時成公眾關注的焦點。記者在對此事的調查中發現,不但員工捐款一直沒有捐出,而且力聯集團在以前的捐贈也出現數額差距。
有網友發帖披露江蘇力聯集團38萬元員工捐款至今沒有捐出,其中41423.1元為汶川地震募集款,曾有“江蘇慈善第一人”之稱的集團老總翟韶均頓時成公眾關注的焦點。記者在對此事的調查中發現,不但員工捐款一直沒有捐出,而且力聯集團在以前的捐贈也出現數額差距。
一個被報道為“向社會公益事業累計捐款額高達4000多萬元”的愛心企業,一個曾經有“江蘇慈善第一人”美譽的大方企業家,會侵占區區38萬元捐款?確實有點讓人不解,與其十幾億的身家更是不符。然而,面對記者的調查,力聯集團的拒作解釋,又無法不讓人對其捐款去向生疑。此外,江蘇省慈善總會的賬目也顯示,翟韶均曾以力聯集團的名義認捐過500萬元的善款,但實際到賬金額只有100萬元。這已是典型的“諾而不捐”行為。
“江蘇首善”捐款謎團背后的事實真相是什么,恐怕只有當事人最清楚。但透過這起事件,讓我們看到了當前社會慈善事業,特別是民間慈善的發展還面臨不少問題。
和力聯集團一樣,國內不少企業都有“諾而不捐”、“諾而少捐”的現象存在。據媒體報道,1998年洪災,企業承諾捐款達6億元,但到當年年底,兌現到位的捐款僅有一半;去年初的雪災中,湖北省民政廳公布消息,1.06億承諾捐款實際到賬僅7383萬元……有業內人士更是明確表示,“諾而不捐”是慈善潛規則。捐款也可以開“空頭支票”,除了指責企業的失信與愛心的變味外,不妨依照《公益事業捐贈法》和《救災捐贈管理辦法》對其進行法律追責,像美國法律設立的“不得自食其言”原則一樣,由法院對其強制執行。
但是,要想培育民間慈善的土壤,杜絕企業“諾而不捐”的不誠信行為,首先必須要讓慈善行為透明起來。捐了多少?捐款都花在了哪些方面?必須要對捐款人有個交代,而不能變成一筆湖涂賬。這一方面有賴于相關部門的監管,另一方面可以充分發揮慈善基金會的作用,由專業性的慈善機構對捐款進行專業化的管理。以力聯集團的捐款為例,它可以指定某個基金會,由該基金會對其平時的慈善行為全權負責。如此在保持基金會透明運行的前提下,多少可以杜絕力聯集團“諾而不捐”、截留捐款行為的發生。
把捐款交給誰?又該如何對捐款進行專業化、規范化的管理?這是力聯集團捐款謎團給民間慈善提出的問題。企業“諾而不捐”是因為現行的慈善制度存在著“賴捐”的空間和漏洞。如何堵上這個漏洞,我們通常只是靠道德的譴責,卻缺乏制度的約束。比如對“賴捐”企業只是曝光了事,甚至連曝光都遮遮掩掩。就在昨天,2009中國慈善排行榜揭曉,然而主辦方之前曾高調表示要公布的捐贈不到位企業名單,卻沒能在現場發布,背后原因是什么,值得回味。在慈善文化發達的西方國家,有配套的稅收優惠措施,有嚴格的社會監督機制,有剛性的法律懲處條例,讓企業、個人從不敢拿慈善作秀,以假慈善而欺世盜名。反觀我們,福耀玻璃董事長曹德旺將70%的股票捐給基金會卻引來公眾質疑,反差如此強烈,確實令人深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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