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原計劃從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中追繳200億元稅款,但從現在的不完全統計來看,補交稅款肯定超過了200億元的計劃。據悉,稽查局有意將稅收自查的目標提高至300億元。
經濟觀察報8月8日訊 今年上半年,全國稅收總收入完成29530.07億元,同比下降6%,減收1895.68億元。這組數據使得下半年的稅收形勢一下嚴峻起來。
不過,國家稅務部門正在以高效、有力的方式加強稅收增收工作。
自查還在繼續,監管也會加強......
數年來最大規模的一次稅務稽查風暴正在升級。
8月6日,本報從參與國家稅務總局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的人士處了解到,稅務總局已經將從今年4月份開展至今的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的檢查范圍,擴大到了2008年度的稅收情況,并要求企業進一步補交稅。此前,大型企業集團的稅收自查范圍為2005年-2007年。
上述人士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原計劃從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中追繳200億元稅款,但從現在的不完全統計來看,補交稅款肯定超過了200億元的計劃。據悉,稽查局有意將稅收自查的目標提高至300億元。
事實上,在財政收入日漸萎縮的當下,稅務總局稽查局的全年稅收稽查任務也在不斷的加碼,從年初制定的“保七爭八”,即保證稽查700億元,力爭800億元,最終增加到1000億元。這幾乎是2008年全國稅務系統稽查總額513.6億元的一倍。
加大稽查力度
大型企業集團稅收自查工作是指,由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和大企業司分別開展的,針對全國近百家大型企業集團的稅收稽查活動。各地方稅務部門也于同期跟進檢查。
這項稅收自查工作共分兩批,以國有企業特別是央企為主要檢查的對象,采取的形式是由稽查局和大企業司選定檢查的企業,并給企業下發文件和自查提綱,企業按要求自查2005年-2007年的稅收情況,并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自查報告并補交稅款和滯納金。
如果稅務部門對企業的自查結果滿意,企業就可以順利過關。如果不滿意,稅務部門則會抽查該企業的幾家分支機構,如果抽查的結果與企業上報的自查材料差異較大,就要進入第三個階段,全面調查或者繼續自查。
據上述人士介紹,盡管稅務總局將這項稅收自查工作定調為“和風細雨”,即對企業在自查階段主動交代的問題,只補稅、交滯納金,不罰款,但還是有一些第一批自查的企業被稅務部門課以罰款,原因是稅務部門在企業自查結束后的抽查階段,發現了企業比較嚴重的稅務問題。
第一批稅收自查在4月開始,有銀行、保險、通信等行業的24家領軍企業,自查階段延期到6月中旬結束,預計全部工作將會在8月底結束。
第二批自查始于6月,有萬科、國家電網、中糧、戴爾等36家大型企業被要求自查,計劃自查階段的截止日期是7月20日。
據參與此事的人士介紹,目前基本已經完成了第二批自查材料的上報工作,各級稅務部門正在進行抽查工作,僅有個別地方和企業沒有完成,相應的企業在自查后主動補交稅款的工作也沒有完成。
根據稅務總局發布的文件,在自查階段過關的企業就不用再面對后續的稅務檢查。
但是,參與此事的人士表示,國家稅務總局前不久又要求自查過關的企業開展“延伸自查”,即再對本企業2008年的稅收情況進行自查。
對于還需要稅務部門進行抽查的企業,稅務總局則是要求企業在抽查結果的基礎上,進行“深入自查”。
不管是“延伸自查”,還是“深度自查”的企業都表示“一分錢都不補肯定是說不過去的”。
但到底需要再補交多少稅款,是不是按照企業自查與稅務部門抽查稅款之間的差額,按照同比例進行補交,稅務部門并沒有給企業明確的答復。
“深入自查”還讓很多大型企業集團面臨著痛苦的選擇。一方面是一些集團公司也想借此機會弄清楚各分支機構的財務稅務情況;另一方面又擔心各分支機構將各自的問題都如實報給集團公司,如果基層機構上報的問題太多,是否要如實上報稅務部門。
首次分解稽查任務
盡管國家稅務總局稽查局的有關官員否認開展稅收自查工作是為了增加財政收入,但在7月27日,由國家稅務總局下達給各省市稅務部門的“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中,開宗明義的指出,制定這份文件是 “為進一步做好加強征管、堵漏增收工作,確保完成今年稅收收入增長預期目標”。
知情人士透露,為了確保完成今年的稅收收入任務,國家稅務總局將稅收任務細化分解到各省市,而這項工作在前十幾年財政收入向好的日子里,**和地方都沒有對這些稅收任務指標如此的斤斤計較過。
國家稅務稽查局也將總局的全年稽查任務分解到各省市。知情人士稱,這是國家稅務總局十幾年來第一次將稅收稽查任務分解到各地方。
各地方**又將從稅務總局分配到的稅收稽查任務逐級層層分解。但這種分解任務額的做法,被一些地方的稅務稽查部門在執行的時候弄得走樣了。
據有些被要求自查的企業反映,有些地方的稅務部門要求被自查企業必須一律按照本企業上一年度所交稅款的1.5%進行補交稅款。
上述參與稅收自查的人士表示,這種分解任務的做法在基層相當普遍,但是國家稅務總局的初衷并不是這樣。
由于是第一次進行全國范圍內的大企業稅收自查,一些自查的大型企業認為,目前自查中暴露出來的程序問題,可能會影響企業依法納稅的積極性。那些財務制度健全并依法納稅的企業,在這次自查中所補交的稅款自然會比較少,被稅務稽查部門認為不夠配合檢查。而對于某些平時沒有嚴格依法納稅的企業,這次一次性補交了巨額的稅款,反而因此得到了稅務稽查部門的肯定。
對于第二批自查完成之后,今年年內是否還會進行其他類似的稽查活動,上述人士表示,一切都要看三、四季度的財政收入情況,如果財政收入還是持續較大幅度下降,則不排除擴大已經自查企業的自查的范圍,或者進行第三批企業自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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