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經濟處罰是治公款出國游良策
出國“考察”13天,其中僅半天與工作有關。武漢某交流服務中心以“考察”為名組團公款出國旅游,被中央紀委通報。近日,湖北省制止公款出國(境)旅游專項工作會議透露了這一典型案例,并宣布今年將嚴格治理公款出國(境)旅游活動。(5月4日新華網)
又一起典型的公款出國游事件。近年來,公款出國游不但媯變成了官場的一種潛規則,而且成了某些官員顯示身份和地位的象征。只要手中稍稍有點權力,便變著法子到國外游山玩水,以致于“連外國的奶牛都認識咱中國官員了”。
禁止公款出國游,上上下下,林林總總,各項禁令已不知其數,不少出國游官員還受到了黨政紀處分。然禁令歸禁令,處分歸處分,公款出國游熱卻鮮見降溫的跡象。近段來媒體接連披露的出國游事件,便印證了這一事實。
當然,公款出國游屢禁不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最重要的還是官員游玩的成本遠比受處分的成本低。除了影響極大的給予個別人黨政紀處分外,其中經濟處罰往往被束之高閣。花公家的錢,飽自己的眼福,官員豈能不趨之若鶩?
俗話說,打蛇打七寸。其實,治理公款出國游并不難,關鍵就是要打在要害處、治在軟肋上,使官員不敢輕舉妄動。換言之,對公款出國游的相關人員,不但要嚴肅追究有關紀律責任,更應將所有的旅游費用由當事人全部承擔。讓他們花自己的錢去“不厭其煩”地“考察”奶牛,看他們到底心疼不心疼?
“三句好話,當不得一馬棒”。處罰上的嚴厲,自會擋住官員那種虛榮的心理。倘若真正讓官員掏自己的腰包去看國外的西洋鏡,既使風景再好、誘惑再大,相信有些人也會有所思量和考慮了。
近聞,海南省紀委、省監察廳在查處省鹽務局組織部分中層以上領導干部公款出國旅游案件中,不但給予了相關責任人黨政紀處分,而且決定所有出國旅游費用全部由當事人個人支付。這種經濟上的制裁,就是有效整治公款出國游良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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