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要: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今年起施行,各地本應借此良機將發展循環經濟推向一個新階段。然而,近日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為由,一些地方的“兩高一資”投資沖動和“項目熱”重新抬頭,對發展循環經濟的熱情大為降低,這種影響科學發展的動向值得警惕。
《中華人民共和國循環經濟促進法》今年起施行,各地本應借此良機將發展循環經濟推向一個新階段。然而,近日以應對國際金融危機的影響為由,一些地方的“兩高一資”投資沖動和“項目熱”重新抬頭,對發展循環經濟的熱情大為降低,這種影響科學發展的動向值得警惕。
不重視發展循環經濟將導致嚴重后果。從短期看,首先可能會引發盲目投資,造成資源浪費。有的地方把原來否定掉的項目以“抵御金融危機”為由給予“復活”。其次,放松環保把關,會增大環境資源壓力。在各地方**已公布的投資藍圖中,其重點仍是鐵路、公路、電廠、橋梁等工程,生態環境保護工程所占比例并不大。此外,由于金融危機影響,一些企業可能會試圖通過轉嫁環境成本的方式來緩解經營困境,違法排污現象有可能抬頭。
從長期來看,一是產業結構不合理程度可能加深。在當前的經濟環境下,如果不注意把握投資方向,引導產業結構調整,就有可能使我國的產業結構繼續向高污染、高耗能的重化工業傾斜,有可能導致高污染、高耗能項目加快由沿海向內地、城市向農村轉移,阻礙產業結構化升級和技術進步,制約服務業的發展。
二是節能減排努力受到影響。大規模的投資項目集中開建會給污染防治和生態環境帶來沉重壓力,污染排放和資源消耗的增加可能會使我國前幾年節能減排的努力受到影響,將來需付出更大的代價來治理。而且隨著未來世界經濟的復蘇,發達國家必然又會在氣候變化等問題上對我國發難,從而使我國面臨新的更大的國際壓力。
三是循環經濟有被邊緣化的危險。隨著目前能源原材料價格大幅走低,許多再生資源循環利用企業因為市場空間驟然壓縮和利潤驟減,難以維持正常經營。許多地方對發展循環經濟的熱情降低,甚至將發展循環經濟的工作邊緣化。
此外,我們還面臨能源和原材料價格反彈的風險。目前一些地方看到能源和原材料價格走低,可能大上“兩高一資”項目。一旦世界經濟狀況好轉,隨著需求的增加,必然帶來能源和原材料價格的新一輪上漲。到那時,這些企業只能花高價購買能源和原材料,否則項目將無法維持。這個危險性我們現在就應當預見到。
當前,我國經濟工作的中心任務是,擴大內需,確保國民經濟穩步增長。國家在投資拉動經濟增長的同時,更要注重發展循環經濟,進一步加快走新型工業化道路的步伐。尤其要清醒地認識到,我國人口多,人均資源少,生態環境脆弱,單位國內生產總值消耗的能源、資源明顯高于世界平均水平。只有實行低消耗、低排放和資源的循環高效使用,才能減輕經濟增長對資源供給和環境保護的壓力,這既是中國對人類社會應當承擔的責任和義務,也是我國長遠發展的必然選擇。依法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對于轉變經濟發展方式,提高資源利用效率,用科學發展的辦法解決我國工業化和城市化進程中資源約束和環境污染的矛盾,提高企業的國際競爭力,實現經濟社會的可持續發展,具有十分重大的現實意義和深遠的歷史意義,是關系中華民族長遠發展的根本大計。因此,各地要從真心實意學習實踐科學發展觀的高度,充分認識制定和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的重要意義,大力促進循環經濟的發展。為此,當前要特別注意做好以下工作:
一、抓住擴大內需的有利時機,乘勢而上,加快環境基礎設施建設進度,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擴大內需的重要措施,將投資重點安排在環保基礎能力建設、重點流域工業污染治理工程建設和發展循環經濟等方面。按照環境資源法律法規辦事,嚴格執行國家產業政策和市場準入標準,嚴格執行建設用地、環境評價和總量控制的有關規定,把好項目審核關,防止“兩高一資”項目的反彈,將大規模投資建設可能帶來的環境風險降到最低,爭取在新一輪發展中占據主動地位。
二、加大宏觀調控力度,確保節能減排中心任務全面完成。加大產業結構調整力度,大力發展第三產業,尤其是著力發展為工業農業服務的第三產業,增加第三產業的就業人口數量,從根本上減少資源消耗總量和污染物排放量。切實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和加快產品的升級換代,利用“倒逼機制”推動“兩高一資”行業的結構調整、兼并重組和技術升級,進一步優化經濟結構。進一步嚴格環境執法,提高污染物排放的連續自動監測能力,嚴防企業偷排漏排等環境違法行為,保障污染治理設施穩定達標運行,使管理減排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依法大力促進循環經濟發展。各地應當抓住寶貴的戰略機遇期,堅定走發展循環經濟和新型工業化的道路,全面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各項規定。首先,要把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各地的長遠戰略確定下來,對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進行深度宣傳,加強配套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政策的制定。其次,從科研資金等方面支持循環經濟關鍵技術的研發,加大財政資金保障。國家財政應當將發展循環經濟作為專門的科目納入國家預算,按照法律規定盡快安排循環經濟發展專項資金等配套資金。再次,健全綜合管理手段,督促地方成立循環經濟管理機構,明確有關部門的職責分工,逐級落實;建立健全推進循環經濟發展的協調工作機制;建立健全發展循環經濟的激勵和約束機制;按照法律要求制定循環經濟發展規劃。最后,有關部門盡快出臺貫徹落實《循環經濟促進法》的具體行動計劃,明確法律實施的監督管理部門、職責、進度、預期目標和監督檢查等內容。
下一篇: 裁員未必是有益之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