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一”長假后兩天更需要強制
發布時間:2009-03-23
作者:ccy
瀏覽:40
概要:
備受關注的廣東版“五一”長假已經有了初步方案。在啟動儀式結束后,廣東省旅游局局長楊榮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現在已經初步擬定,今年五一廣東將使用‘3+2+2’的方式實現7天長假。”
五一長假
強制
備受關注的廣東版“五一”長假已經有了初步方案。在啟動儀式結束后,廣東省旅游局局長楊榮森在接受記者采訪時透露:“現在已經初步擬定,今年五一廣東將使用‘3+2+2’的方式實現7天長假。”(3月21日《廣州日報》)
關于今年“五一”要不要放長假問題,公眾爭論不休,各地做法不盡相同,最新的消息是,國家有關主管部門并沒有明確表態,在不違背相關法規前提下,各地可根據實際需要自行安排休假,一旦拿出了成熟的方案,只需上報審批即可。
現在廣東版“五一”長假率先出爐了,與我們預想的一樣——使用“3+2+2”的方式實現7天長假,其中5月1日至3日為國家法定節假日,4日、5日與9日、10日雙休日對調,6日、7日為個人年休假。應當說這是一個最理想的方案,兼顧了國家、集體與個人三方利益,不失為明智之舉。
然而,在廣東版的“五一”長假方案中,還附加了一個強制性規定,七天中前五天(1至5日)為強制休假,后兩天(6至7日)為非強制休假。這個規定看似人性,實質沒有抓住要害。誰都知道,5月1日屬于法定假日,而2至5日都是雙休日(含調休),是不需要強制的假日。至于6至7日的休假,倒是應該值得關注的地方,因為盡管國家作出了帶薪休假規定,由于沒有強制措施,許多單位我行我素,職工根本享受不到這種待遇,加之經濟危機大氣候使然,明知利益受到損害也沒有人冒著被解雇的風險敢于較真,帶薪休假成了花瓶一般的擺設。
我覺得,既然“五一”放了長假就應該完整一點,把重點放在后兩天的帶薪年休假上,通過強制手段力保各行各業都遵照執行。否則,后兩天的休假很可能因非強制而被眾多企業以種種“實際情況”所否決,最終讓老百姓空歡喜一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