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兒防老應轉到“靠**防老”
發布時間:2009-03-04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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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超過1。26億人,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我國老年人中,大約有98%的老人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為此,全國人大代表、陜西步長集團總裁趙超日前表示,準備建議設立“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由銀行每個月從就業子女的工資中扣除3%給父母養老用。(3月2日《華商報》)如何在年老之后獲得一份充足的保障以安享晚年,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熱點。
“我國60歲以上老年人超過1.26億人,已經進入老齡化社會。我國老年人中,大約有98%的老人依靠家庭提供生活照料。”為此,全國人大代表、陜西步長集團總裁趙超日前表示,準備建議設立“子女養老社會保險金制度”,由銀行每個月從就業子女的工資中扣除3%給父母養老用。(3月2日《華商報》)
如何在年老之后獲得一份充足的保障以安享晚年,一直是公眾關注的熱點。現在,趙超代表給出這樣一個思路:扣子女工資以籌措父母的養老金。我只能說,趙代表的用意是好的,但在養老問題上卻沒找準癥結,開錯了藥方。
不妨先照著趙代表的藥方演示一番:生活富裕的人,你不扣他的工資,他也會誠心把父母伺候得舒舒服服;而吃了上頓沒下頓的,即便把他的工資全扣了,其父母生活狀況又能改善幾何?這種扣工資的養老辦法,對富者是多此一舉,對貧者不過是空談。而對付那些有能力而拒不贍養的不肖之徒,早有國法在,何勞再如此疊床架屋?
若依趙代表之見,一個孩子的工資扣3%,則誰的孩子多誰的養老金就多,豈不是還在走“養兒防老”的老路嗎?
早就有學者指出,養兒防老是一種典型的私力救濟,它主要靠道德倫理維系,卻又受制于子女的健康、收入等因素,因此有很大的不確定性。我們國家必須從“養兒防老”、私力救濟的傳統社會,轉型到“靠**防老”的現代公民社會。要求**提供保障,是我們的權利,因為我們是納稅人。相應的,**提供保障,是一種義務,而且是一種更加穩定的保障。
當一名公民安分守己辛勞一生,能否獲得體面的晚年生活,卻得寄望于子女是否孝順,是文明社會的一種悲哀。□朱啟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