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綜合稅制不宜急于求成
發布時間:2009-03-01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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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兩會”在即,與個稅起征點和個稅改革的相關提案也成為熱門話題。據悉,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制從分類征收到綜合征收的改革方案,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改革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近年來,凡是涉及到個稅變動的公共政策,都引起社會各界的熱議,尤其是眼下受到金融危機沖擊影響的工薪階層,更是對個稅綜合征收改革充滿期待。
“兩會”在即,與個稅起征點和個稅改革的相關提案也成為熱門話題。據悉,國家稅務總局正在抓緊研究個人所得稅制從分類征收到綜合征收的改革方案,從目前的情況來看,改革的條件已經基本成熟。
近年來,凡是涉及到個稅變動的公共政策,都引起社會各界的熱議,尤其是眼下受到金融危機沖擊影響的工薪階層,更是對個稅綜合征收改革充滿期待。
無論是專家學者,還是普通民眾,在個稅改革思路上,大都目光聚集在個稅起征點上。現在,個稅家庭綜合稅制終于進入了公眾視野。如果此項公共政策能夠順利出臺,不僅可充分體現個稅制度的人性化,更為重要的是,能實現我國稅制的重大轉型,其意義深遠。
筆者認為,盡管推行以家庭為單位進行綜合扣除的個稅改革已是大勢所趨,人心所向,宜早不宜遲,但要想實現這個改革,就目前國情而言,至少需要三個前提條件。
一方面,稅收征管系統絕非一朝一夕就能構架。譬如,美國的個稅制度設計得特別細化和精準,早在1913年美國開始征收個人所得稅時,報稅表格加上各項提示總共就有32頁,到現在,即使最簡單的報表,僅文字說明就多達30多頁。而我們的個稅制度設計相對而言是相當的粗糙和簡單。個稅征管體系的構建是一個龐大的系統工程,美國用了將近一百年的時間才逐步健全了個稅制度,如果我們也實現像美國那樣精細化合理化地征收個稅,肯定還會有很長的路要走。
另一方面,稅收的剛性有待增強。長期以來,工薪階層一直是個人所得稅的“主力軍”,但是,一些多元化的高收入者,卻長期與個稅無緣。竊以為,最主要的因素是偷逃稅者得不到應有處罰。自稅收征管法實施以來,因為偷逃稅而坐牢的更是鳳毛麟角。實施個稅申報已兩年有余,個稅申報卻依然以工薪族為主,私企老板、自由職業者、個體工商戶則寥寥。那些被列為高收入人群相對集中的行業,申報人數也相對較少。盡管稅務部門一直強調,將嚴格按照法律的相關規定辦理,絕對不會有任何留情。但是,面對天文數字般的逃稅者,突破“法不責眾”的窠臼勢必比登天還難?
此外,征信系統還遠遠沒有到位。在國內,要實現個稅深層次制度改良,考慮到以家庭為單位征稅,相關部門首先應建立個人信息系統。個體與配偶的收入及整個家庭的支出和負擔,是一項龐大的工程,操作起來非常不易。在征信系統尚未健全的背景下,就急于推出這項制度,無疑將給稅收征管帶來麻煩。
因而,在我國,全面實施家庭綜合所得稅制,還存在諸多制約瓶頸。只有配套工程完善,征管條件具備,才有望執行。因此,現在個人所得稅制貿然實施綜合征收改革,不太現實。倘若急于求成,這項眾望所歸的制度極有可能中途夭折,無功而返。(吳睿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