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志華情人傳聞
發布時間:2009-01-22
作者:cc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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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要:
本報訊(記者王麗娜)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昨天上午,就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一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終審維持一審法院此前作出的死緩判決。 2008年10月18日,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
本報訊 (記者王麗娜)記者從最高人民法院獲悉,昨天上午,就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受賄一案,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作出二審裁定,終審維持一審法院此前作出的死緩判決。
2008年10月18日,北京市原副市長劉志華在河北省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當日,衡水市中級人民法院認定: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劉志華單獨或伙同其情婦王建瑞(另案處理),索取或非法收受北京中融物產有限責任公司等10家單位(個人)多筆財物,折合人民幣696.59萬元。鑒于劉志華案發后能主動坦白部分犯罪事實,絕大部分贓款、贓物已被追繳,故對其判處死刑,緩期二年執行,并剝奪政治權利終身、沒收個人全部財產。
一審宣判后,劉志華不服,提出了上訴。
昨天10時,終審宣判開始,并持續了40多分鐘。河北省高級人民法院裁定認定:一審判決認定的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準確,量刑適當,審判程序合法,故終審駁回劉志華的上訴,維持原判。
昨天,記者聯系劉志華的辯護律師莫少平。莫少平說,目前,劉志華還未對二審結果發表自己的看法。
莫少平還表示,“劉志華對一審判決一直不滿,認為對他指控的主要犯罪事實不成立。其中一筆400萬的注冊資金,判決將其認定是索賄所得,他對此一直不服。二審維持了一審的認定,他應該還是不服。”
莫少平說,他前天還會見了劉志華。目前,劉志華心態已經調整得不錯,生活也很有規律,“劉志華的古文功底不錯,正在看《資治通鑒》等書籍,他打算將這些書翻譯成白話文?!?nbsp;
莫少平還透露,針對目前網絡上流傳的一篇自稱是劉志華情人所寫的自傳體文章,劉志華準備提起名譽權訴訟。劉志華只有一個情人,名叫王建瑞,其他的都是杜撰的。該文中提到的劉志華在市郊建行宮一事,更是子虛烏有。
目前,劉志華委托的律師正在準備相關的訴訟材料。(來源:京華時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