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是舊房重裝,一開始就要求需要鏟墻,后期因為合同優化,設計師王瑩(公司股東),將鏟墻這一項目取消未明確告知,等到油漆工進入之前需要付第三筆裝修款的時候,我們發現了這個問題,找了裝修公司溝通,一直強制讓我們接受他們發出的增項金額,根本沒有溝通的意思,最后又拖了兩個星期,我主動找了這個設計師,他一開始說的是,她會全程負責,簽合同的時候滿口答應,后面電話又說,她是負責設計,工程他不管,也不是她責任,我們簽的是總包合同,都含在里面,現在以人不在上海為由,故意拖延,我們都是文明人,在這個過程中沒有去做任何不合理的動作,但是就是因為好說話,一直在受裝修公司的壓制和拖延.
2)最后我主動找到她,協商了一個增項的價格,前提是需要和尾款一起付給他,我也說了可以簽訂補簽協議,我們家的地址他們都知道只要你們的活干好,我不會不付錢,只是他們的行為讓我嚴重懷疑,他們直接拒絕,以有事為由拒絕溝通,如果這次我把增項和第三部分的裝修款都付給他,我就剩尾款不到4000塊了,中途再有類似突發情況發生,我就根本沒辦法保護我的權益不受損害,我也明確說了愿意承擔增項的差價,但是要最后驗收完付清,他們說話很強硬,有一個自己花錢還被被人“綁架”的感覺啊,我無法預測后續會不會再有增項內容,無法預知
3)整個事件他們的態度都是不管,放任~每次都是我們提出,一是不拿出協商的方案,二是拖延我的工期,三是不誠實對接漏項內容,四是態度問題,他們覺得他們提出的內容我就要全部服從,而且我一旦維權,就是要卡裝修進程,錢一到他們的兜里我們消費者根本沒有話語權
以上內容麻煩啦,裝修公司現在我們國家機構根本沒辦法管理,應該把裝修款交到第三方,不然他們中途出現問題,業主根本無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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