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2023-10-07日和上海喬居裝飾設計有限公司簽訂了裝修合同,約定2023-10-15開始對陽城路283弄xx號xx1室房屋進行裝修。
首先對方使用的文本不規范(使用版本至今仍為2021年范本)。其次,裝修進度(月計劃,周計劃)無清晰的公示,裝修耗材進場,無明確的數量告知,無耗材的質保檢驗報告的主動提供(后經交涉,方收到部分)。在進行水電驗收時,對方無驗收明細項目表,并于當場提交增項,令我非常不滿(為何增項發生時無告知)。在交涉下,要求重新驗收,但是很遺憾,對方還是提供不出相匹配的驗收項目表(當時瓷磚都已鋪設,實則根本無法復驗水電),由于我擔心工程進度,那么我只能配合繳納了二期款,并且愿意相信裝修公司,在接下來的進程中,認真執行章程,但是很遺憾,當進行到廚房櫥柜加工時,又開具了見光板的增項,在我的詢問下,才宣教我,該項目屬于可選可不選,令我對成品效果很是疑惑,那么我要求,提供選樣后的完整色彩效果圖以便參考,對方宣稱無法提供。就目前為止,廚房櫥柜仍處于擱置階段,無人解答配合后續。
然后,我仔細閱讀了裝修合同,方才發現,距離簽訂合同至今,我未收到過完整的裝修項目圖紙(只出具過網上的3D效果視頻,預算計劃,只出具過房內櫥柜,陽臺,廳里鞋柜的部分施工圖樣于我)。令我對接下來的所有項目進行,非常擔憂。
至此,我希望有關部門幫助我,對于該次裝修,該如何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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