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今年4月項目開工至今,中間遇到原設計師離職,防盜門遲遲不發(fā)貨,廚房櫥柜要求我先行墊付費用給供應商(保證之后會全額退還預付的費用),等拖延事件。原設計師離職后接手的設計師,即項目總負責人王林,也沒有將公司經(jīng)營情況告知于我。9月初施工隊長要求我與公司進行結算,我還以為是正常的公司與客戶進行的階段性的結算費用。我打電話給王林,他總是以各種理由拖延,例如他要參加一個論壇等。直到說好的9月20日,他又以他的權限鎖定為由,讓另一個負責人王前明(音)在公司總部(浦東東三里橋路988號)為我結算。但是他又通知我,王前明說公司現(xiàn)在沒電,無法進行結算。9月21日,我前往公司總部察看情況。公司三樓有位姓馬的工作人員接待了我,他打電話給王林核實情況之后,便愿意幫我結算費用,但是聲稱只能退還我應退還費用的50%,約4萬2千元,可能今年12月份到賬。且這4萬2千元中還包括我需要支付給施工隊長的7千元左右的費用,我實際應得只有3萬5千元左右。
在與施工隊長呂海元溝通后發(fā)現(xiàn),公司只和他結算了拆舊的費用,水電工、泥木工的費用都還沒有結算,而目前施工已經(jīng)進行到油漆工的批膩子階段。施工人員是否愿意繼續(xù)為我裝修也是一個未知數(shù)。目前公司尚未破產(chǎn),而項目無法繼續(xù)進行。公司提出的解除合同的方案,我無法接受。我要求公司退還所有應退還的費用,并且賠償合同違約金30180元,以及工期延誤費30一天(天數(shù)按實際結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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