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22年11月10日在宗前裝飾辦公室花費四五個小時和設計師及他們老板林總確認合同所有細節及雙十一活動等內容并最終完成簽訂,在今年春節后開工當天發現來了新設計師(原設計師已經年前就已經離職,期間未有任何告知),當天還有監理和施工隊長在場,大致確認了整體的裝修內容,發現少了一個贈送的裝飾柜且并未體現在合同中,當場打給離職設計師,電話中明確了確實是他們老板親口答應的。監理說等回去會與老板再次確認。一周后因為墻面增項的問題找老板當天也提過這事,回復說只要我答應過就不會食言。之后再無音訊,以為已經解決,待到一個多月后木工進場時發現還是沒有,再次找到該老板,以合同未注明,時間太久不記得,設計師已離職說不清等種種借口推諉,最后在我說要寫投訴后才答應最多給我減免1500元的柜子費用。想想進程也已經過半不想耽誤就同意了。目前基本裝修完,現在發現確認好雙十一送的甲醛處理及開荒打掃都沒有了,因為都沒寫在合同,人也離職了,口說無憑。
二、裝修期間一共收到兩次增項清單需要額外支付的,總計一萬二左右,除本人認可增項外,發現其中有些主材如衛生間瓷磚地磚等合同面積嚴重少算的(只有一個平方),瓷磚填縫劑一米沒有,由于金額較大加之所有面積之前都與設計師核算過,就打開簽約當天的電子版報價單查看,其中的面積和增項的面積一樣,為何紙質合同數據與電子版的不一樣,但是總價是一樣的,帶著疑問把所有項目一一檢查,發現有幾個項目的面積被改過,總計價格少兩千多,都被加在搬運費及垃圾處理等雜項中,最可氣的是原先選擇的優質低煙無鹵阻燃尼龍精品電線及三層納米抗菌抗壓抗垢水管被換掉了。當天再次打電話給原設計師,對方確認并未修改過合同,于是再次找到他們老板林總,說合同確認后就不可能更改的,肯定是設計師算錯漏算等,把責任全部推卸給他,公司沒有責任并且所有都按照合同辦事,無法協商。沒辦法只能撥打法人付宗前的電話并說明情況,約定時間到工地協商,查看完后解釋說變更的電線及水管質量功能與原來一樣甚至在實際使用中會更好一些,保證質量的,后面我就沒有過多的追究。對于面積價格的變動他解釋因為模板當月變動過,肯定設計師在新老模板轉換時貼錯了,話術一樣,都是全推卸給離職設計師。我說怎么這么巧,貼錯了數據后價格還能跟原來合同保持一樣,這肯定是故意的。你們辦公室都有攝像頭能看到也能聽到全過程,你回去調取看看就知道了。最后耗了幾個小時見我態度強硬,把多算的兩千雜費給減去了,但其他增項只給我減了幾百元,因為合同中有寫到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新增總額不能超過合同預算價的5%,最后結算尾款時可以算出來的,所以把兩次增項款都付清了,這事也就過去了。
三、在水電完工后的驗收日,正好有水管廠家的質檢員來檢查安裝情況,無意中聽到質檢員對裝修師傅說你們不是一直用黃色那個管子(原報價中的水管),怎么變成這種了,師傅就說客戶預算就這點,然后見我在邊上就沒接著說。之后我就網上查資料并電話電線水管廠家咨詢差異,發現并非宗前法人所說的產品功能一樣,在功能上和價格上都是有差距的。這個如何維權?
四、目前全部裝修完了,找他們結尾款時就說所有增項之前已經確認過并付款了,就不算在合同5%超額范圍內了。前后又是耗費4個小時,無果后把尾款付完,準備找第三方機構投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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