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和東易日盛裝修公司簽訂了全包裝修工程合同,合同期10月31號開始,的60個工作日內。
1,1月8-9日,廚房下水管,持續反水,水溢出來把地板泡壞了
2,裝修公司不擔責
3,合同里有明確寫了,乙方承擔保護室內成品的義務,這個地板剛裝好一個星期,屬于成品,沒有任何保護措施,現在廢掉了
4,合同里寫了,乙方有義務保證居室內上下水管道通暢,現在下水管堵塞,乙方主張是物業的責任,但是下水管沒有封起來,很難證明堵塞是不是由裝修導致的
5,怎么解決,大概多久能有結果
6,這件事還導致了工期進一步延誤,我主張賠償地板損失和裝修延期的損失,我是全包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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