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領導:您們好!
在2020年12月30日我與上海市邦藍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上海市江場路1377弄1號樓702室)簽訂了“上海市住宅裝飾裝修施工合同,合同編號:1200688333。房型是2房1廳1廚1衛1陽臺。施工面積50平方米。包工包料,總價款:8萬元,另加活動費8000元。并于于2021年3月2日開工,應5月16日竣工。合同中特別提出:第一條工程概況和造價的第6點:6,總價款8萬元,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的上下增減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總價款(預算價)的5%;第七條違約責任的第2點:2,因乙方(邦藍)原因造成工程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賠償給甲方50元。現在情況是裝修過中,施工隊沒有施工進度表,三天打魚二天曬網,有時一周只施工一天,4月份只施工10天。。在我不斷反映催促懇求之下,(5.1勞動節5天是全天施工)終于在10月7日才完工驗收,比預定5月16日竣工期晚了整整4個多月。以致我只能在外租房居住,花費16000元。至今公司不提賠償。 另外,邦藍公司在裝修過程中,其外聘的施工隊以各種理由原因加價,有的技術,質量不佳,有的報價是預算價的150%,如鋁合金窗報價,衛生間的移門等。我只能外請質量保證價格合理的單位施工,這樣到2021年10月7日驗收,我已超額付出22311元(我的工程項目中,除增加了大金中央空調項目其24000元已另外支付。其他項目沒有變更)。在一年后的22年10月工程部負責人戴龍突然電話聯系我,要我支付工程合同尾款4000元和工程隊的部分施工費(當時工程隊祝希君經理還沒有計算,在12月7日第2次商討時才計算,我還要再付工程隊施工費13045元,并直接付給他,如果付給公司再轉給他,則我還要另加付管理費)。這樣,我家的裝修費用從8萬一下漲到了115356元,超出預算44%,如果再加上因公司裝修誤期而租房16000元,超出預算64%。 這讓我們以退休工資生活的老人怎么承受?在12月7日下午3時至晚上11時的商討中,祝經理氣勢洶洶多次拍桌子,一定要我馬上付款,并威脅我說,如果,我不付款,他就派他的工程隊的民工到我家來討錢。而在一旁的戴龍部長不阻止,不勸止,任其所為。并在19時獨自離開回家。到了晚上11時祝經理還不肯離開,嚴重威脅到我和家人的人身安全,最后,我無奈之下只能打110報警,警察到來后,祝經理才不得不離開我家。鑒于上述情況,我只能求助于你們,我有一些問題疑惑不解:1,公司驗收后,為什么不立刻結算,而在一年后突然上門結算? 2,如果此時我的裝修合同已遺失,合同內容還有效嗎? 現我的合同還在,則合同的第一條的第6點,第七條的第2點應該如何執行? 3,公司在施工前再三叮囑,合同中也有明確規定:所有工程款項,業主必須打入公司指定賬戶,否則后果自負。以前所有款項我都打入公司指定賬戶:賈中美工商銀行(5293)。而這次結算的公司合同尾款和工程隊的追加的施工費,戴龍部長卻都要我打入祝經理的私人賬戶,這又是為什么? 4,施工還存在質量問題,在這里我暫不展開了。
尊敬的各位領導,我是一位74歲的老人,含辛茹苦,積攢了血汗錢買了房,相信邦藍公司,簽署了裝修合同,想不到是這樣的結局!懇請你們撥冗介入調查,主持正義,幫助解決!殷切期待!給你們帶來麻煩,萬分感謝!
反映人:陳柏杖 手機:15021017225
住址:黃浦區西凌家宅路111弄2號1003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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