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們于2022年6月25日與漫邸空間設計(上海)有限公司簽訂設計服務合同,合同約定于2022年7月31日提供全套設計方案。我方于2022年6月25日支付29680元設計費全款。(附件有合同及我們就服務內容協商的聊天記錄)局部改造一套精裝房。
2.我們于2022年8月6日收到設計效果圖,并開始就不滿意處進行修改。
3.我們于2022年10月14日收到報價,并向對方索要之前設計服務中提到的裝修施工圖紙,未果。
4.我們于2022年10月18日再次索要施工圖紙。對方突然翻臉,提出給圖紙后就不負責任了。讓我們自己去找施工隊。
5.我們于2022年11月9日,收到施工圖紙,但發現沒有水電圖紙,向對方索要,對方表示不提供該圖紙!索要未果。
6.目前就逾期違約行為,我們聯系對方,對方不予答復!
7.我保留了所有與該司工作人員的聊天截圖,包括他們承諾的服務。請求貴組織幫忙協調。
我們的訴求:a.支付違約金!b.提供本次服務的發票(納稅及開發票是那個公民及企業的基本義務)c.提供水電圖紙!d.繼續履行合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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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 (投訴人) 2022-11-14 11:58: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