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泓為商業(yè)空間設計事務所。設計師Lisa/張龍海利用客戶對裝修知識的空白,在明知道自己的設計方案是違規(guī)違法的情況下(后面的溝通中對方承認是違規(guī),該公司老板也知道違規(guī),有電話錄音為證),誘導客戶簽設計合同。施工過程中,在明知道設計方案不能落地的情況下(煤氣公司明確拒絕移位),多次建議并試圖說服客戶把煤氣表和煤氣管道放在狹小的衛(wèi)生間里。客戶表示拒絕,不接受違規(guī),設計師無奈更改設計方案。之后新的設計方案只是做了簡單畫圖,并無出詳細的施工設計圖,導致施工過程中尺寸錯誤,無法按圖施工(例如,熱水器高度過高無法安裝)。其次,發(fā)現(xiàn)問題后,施工隊整改不及時,屢次推脫,使得其他需要自行購買的材料尺寸錯誤。施工隊作為施工主體,理應進行整體協(xié)調,保證主體施工正確無誤。再者,施工隊長協(xié)調能力極差,裝窗戶的那天是需要泥工在場配合施工,中午泥工竟然走了,再回來協(xié)助封窗施工需要收600元上門費,不知是否有意為之,此事件導致封窗未能完成全部打膠,下雨陽臺漏水。此后,客戶在無意中知曉,施工隊長與設計師為直系親屬關系,包庇現(xiàn)自然解釋通了。客戶一期款和二期款已支付。設計費另計500/平米,一共18500元。
訴求:
1. 明知違規(guī)的設計需退回設計費的一半9250元。另外一半,客戶自認倒霉對裝修知識不了解而買單。
2.把未完成的封窗打膠繼續(xù)打好
3.由于施工中工人不能按要求施工,三期款客戶分兩部分支付,先支付一半的材料費,后面一半等油漆驗收合格后再支付。
4.如該公司不能接受以上訴求,則客戶要求對全部項目做決算解除合同,由此產(chǎn)生的所有額外費用由該公司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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