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與理由:
原告于2018年4月與秋尊(上海)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一份屬于原告位于浦東新區川沙妙境路5號502室房產的裝飾裝修合同,于同年5月初開工,至2019年1月竣工。原告在2019年5月搬進川沙妙境路5號502室居住不久,淋浴間外墻即出現起泡、掉皮、霉變等狀況(可能淋浴間防水未做好),同時也殃及四層住戶的主臥墻壁起泡、掉皮、發霉。
川沙妙境路5號502室裝修出現質量問題后,經不間斷的與秋尊(上海)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聯系下,來維修過2次,然沒根本解決滲水問題。2021年8月初至今又再聯系過秋尊(上海)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的總經理、主管、前臺,也去了秋尊(上海)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浦東金港路299號19層的辦公地反映裝修存在的問題,要求其盡快解決問題,但秋尊(上海)設計裝飾工程有限公司一拖再拖,至今未派員來維修,因裝修質量問題給原告及其4樓住戶幾年來生活帶來極大困擾。
歡迎來到上海裝潢網
用** (網友) 2022-06-10 22:47: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