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訴內容:
1.依照合同應于6月10日完工,實際完工時間為11月20日。造成拖延的主要原因:(1)水工從廚房排水主管接支管時,直接在主管上開洞造成樓下漏水,并多次否認更動主管,導致業主和物業無法確認漏水位置,耽誤約2個月時間;(2)入戶進水主管熱熔過度,25mm管徑的管材只剩下5mm內徑,導致全屋水壓不足,施工隊多次排查未能確定問題,耽誤近一個月時間;(3)臺風等客觀原因,全屋定制與房門安裝也有拖延,所以業主此前并未指責施工拖延,而于10月初(全屋定制等基本完工后)告知施工隊務必于10月中旬完工,然而施工隊仍未能在約定時間內解決入戶主管熱熔問題與其他后續修補問題(如墻面補漆、地板修復),直到11月20日完成補漆。
2.拒絕提供水電布線圖,并聲稱不具此項義務:水電驗收時,設計師告知只需驗收點位,反復催促未給予時間拍攝現場;由于完工后業主需要自行安裝晾衣桿,而陽臺做了石膏吊頂,廠家要求查看陽臺管線布線與龍骨位置,否則無法安裝,而設計師與工長宣稱不具此項義務,且無法提供管線完工時的照片。
3.施工質量:如上所述水管問題。
4.施工減項未退款:(1)報價單包含地板保護,然而實際施工中為做保護,導致多處地板劃傷,雖然安排了修補,但是仍然有無法彌補之處;(2)報價單中包含窗簾盒,但實際客廳/陽臺未制作,臥室為全屋定制制作;(3)報價單包含門窗門套基底,但實際只有次臥房門、廚房和衛生間門窗套基底有制作,大門門套、小陽臺門窗套和主臥門套基底均未制作。
要求:
1.提供水電管線線路圖。
2.退回減現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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