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2020年11月28日在上海市紅星美凱龍汶水路店訂購了明窗的陽光房,他們在首次安裝中就拖延了兩個月的時間,然后現(xiàn)在在2020年8月14日我的二樓北面房間的頂部嚴重漏水,最后房修的人來看了以后,說他們陽光房的設計有問題,把頂部玻璃與滴水梁齊平了,我要求他們整改,把陽光房的頂降到滴水梁的下方,他們以尾款沒有結清的理由拒絕整改,目前又再一次造成我工期延誤達10天,并且損失一直在持續(xù)擴大,現(xiàn)在我的訴求如下:
1、賠償首次陽光房工期拖延每天200元,30天,共計:12000元
2、賠償二次工期延誤每天200元,截止今天10天,共計:2000元,后續(xù)有增加另行計算
3、賠償二樓北面房間的頂部拆除與修復的木工、油漆工以及材料費用,共計:2000元
4、賠償陽光房頂部防水費用600元
5、整改陽光房頂部結構,把它降到滴水梁的下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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