裝修投訴情況說明
本人唐錦祺,年齡80歲。家住莘南新村124號101室。現投訴心佳設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心佳公司”)裝修工程下述問題:
裝修工程設計和施工質量差,且對提出的整改要求執行不力;
工程款支付要求不合理,并以停工威脅業主,逼迫業主支付不合理款項。
具體情況如下:
2021年5月9日本人與上海心佳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簽訂了家庭裝修裝飾合同(詳見附件)。合同約定由該公司負責對本人位于上海市閔行區莘莊鎮莘南新村124號101室住房進行裝修,裝修價151900元,并約定裝修與8月31日完工。進場后該裝修公司便頻頻出現各種質量問題如下:
承重墻被拆除。心佳公司設計人員在明知是承重墻的情況下,還將拆除該墻寫入設計方案,并令其公司施工人員拆除了屋內承重墻1.5*2.63米。由于本人是80歲老人,在現場無法分辨承重墻,故沒有能力在現場制止該事件發生。
考慮到我和我愛人都是近80歲老人,故我女兒為本次裝修工程聘請了監理人員。監理合同由上海邵銀所工程監理有限公司承接,該公司指派了一名監理人員駐現場進行工程安全質量監督。自工程開工以來,監理人員已經開局質量整改單14張,涉及質量整改幾十余項。但心佳公司對監理人員開出的整改單不是拒不承認就是整改拖沓,至今我們沒有收到過心佳公司任何關于完成整改的口頭或書面回復。
逼迫業主支付不合理工程款項。由于本人和老愛人目前只有一套住房,故為了裝修目前租房在外面居住,因此在簽訂合同前反復向心佳公司提出務必保證進度,確保在8月底完成工程的要求。合同約定根據工程進度按工程款比例支付進度款。根據約定目前應該支付第三期進度款,如果這筆款支付,工程實際支付金額達到了整個工程造價的95%,大大超過了目前工程的實際造價,原因一是原工程內鋁合金門窗工程和主衛的一套潔具等項目有本人自行采購和定制,這兩個項目在原設計預算中是15518.57元,原因二是工程在水電收尾階段,心佳公司以水電材料增加為由騙我支付了5180元的增項款(事后我才意識到這筆款項應該在工程結算的事后支付)。綜上,如果按合同支付第三期進度款,本工程的實際支付款項將遠遠超過實際造價。因此為了便于工程最后的結算,本人向心佳公司提出減少第三期進度款支付金額的要求,減少金額為:由本人自行采購實施的兩個項目的預算價加上水電增項款。心佳公司表面上同意本人的要求,但又以要同步結算所有前期已實施項目為由拖住裝修進度(因心佳公司告知第三期款不付,項目就停工)。
目前心佳公司撤出了所有施工人員,項目處于停工狀態。本人以80高齡,實在無力與這些年富力強的青年爭辯,因此向貴方進行投訴,請貴方能提一介平民,耄耋老人主持正義和公道。
謝謝!
投訴人:唐錦琪
2021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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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網友) 2021-08-29 14:13: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