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月5日與亦帆簽訂裝修合同和設計合同,施工周期60個工作日(于4月10日開工,7月6日完工驗收)。1.迄今為止瓦工(瓷磚),木工(廚衛吊頂),油漆工等施工仍然沒有完工。
2.設計師承諾的“施工現場4次節點交底、施工過程跟蹤服務、陪同選材、后期軟裝指導搭配”沒有做到相應的設計服務,以及“方案、施工圖、三維效果”沒有根據實際房屋做到相應的跟單及修改服務。實際方案和施工均是施工師傅現場自己弄的,與設計嚴重不符(設計師不根據實際需求和戶型尺寸來設計方案)。
3.違反合同,施工嚴重超期,1)導致我預定的家具家電以及其他裝修服務不得不退訂,導致裝修成本增加;2)導致我喬遷日期嚴重拖延,租金生活成本增加(本人租房子居住,此房為首套房,原計劃完工后經過夏天3個月高溫通風于國慶喬遷,現在看來等完工,通風條件不夠要通風最少6個月)。
3)導致物業登記的施工周期嚴重超期被舉報
我的訴求:1.盡快施工完工,若做不到,請做相應退款。2.設計費、跟單費請退全款。3.另外賠償成本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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