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往門店選瓷磚后最終以9千元價格購買全屋瓷磚,
現發現
1.收到的瓷磚包裝上無廠名,無地址,無商標,無中文,如圖所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規定必須商家銷售的產品必須有中文廠名,中文廠址、電話、許可證號、產品標志等,
2.另外收到的瓷磚的花紋與選樣的不一致,可以說,所有的瓷磚沒一個花紋與選樣看到的一致。如圖所示。根據《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第二十二條:經營者以廣告、產品說明、實物樣品或者其他方式表明商品或者服務的質量狀況的,應當保證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務的實際質量與表明的質量狀況相符。
3.瓷磚由于面積少算,漏算,目前增項23.5%
商家以產品質量沒有問題為由,拒絕協商,現本人要求如下:
1.未使用的瓷磚退一賠三
2.已使用的瓷磚退一半錢
3.增項部分不予承擔
歡迎來到上海裝潢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