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6日與上海森如建筑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工期45個工作日),根據合同第十條第4款明確約定,該公司提供的裝修設計圖紙應當令我們滿意為止,且不額外收取費用。但該公司自2021年1月6日現場施工至2021年3月22日,并未提供我們滿意且經我們確認的裝修設計圖紙。我們多次與該公司協商,希望貴司能夠指派專業的設計師對裝修設計圖紙進行修改、定稿,進而不影響房屋裝修進程,但貴司以設計師辭職、設計師不在為由,拒絕繼續指派設計師。于是我們在2021年3月22日給該公司發了告知函,要求他們繼續指派設計師,但所謂新的設計師也沒有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我們滿意且經我們確認的裝修設計圖紙,而且至今保持消極態度,對我們這邊的要求不理不睬,敷衍了事,導致我們的整體工期拖延。另外該公司還以主材下架、主材價格上漲為由,拒絕按照事先簽訂的預算表提供主材(防盜門、陽臺窗戶),并讓我們支付價格更高的主材費用。
2021年4月18日,該公司施工隊在沒有事先與我約定的情況下,在我家進行地面找平,2021年4月26日,施工隊負責人現場告知地面找平有10公分左右的厚度(有視頻為證),2021年5月6日施工隊負責人提供施工增項單時告知我全屋地面找平平均厚度為8公分(有照片為證),并稱實際廚房、陽臺、衛生間找平厚度有10公分,但根據我事先咨詢第三方質檢公司(土巴兔旗下質檢公司)得知一般地面找平在3到4公分比較合理,于是我向該公司施工隊提出異議,并要求他們拿出地面找平平均厚度有8公分的測量依據。我多次與該公司負責人和施工隊負責人溝通(主要是在裝修的微信群里)并向該公司表明我們作為消費者應享有該有的知情權(告知我地面找平的測量依據),施工隊的負責人和該公司負責人拒絕提供相關的測量依據,以我們沒有到現場為由,要求我們認可他們的增項單并支付相關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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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網友) 2021-05-10 14:21:53
用** (網友) 2021-06-15 15:14:44
用** (網友) 2021-08-17 11:13: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