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本人是龍東大道48號棕櫚泉花園的業(yè)主,上海顯高裝飾設計工程有限公司為我的別墅裝修過程中發(fā)生如下問題:
一.不按要求施工、偷工減料
廚房沒做地面防水處理、雙層防水石膏板吊頂只做了單層。詳見附件證據(jù)1、2。
二.裝修質量問題
顯高方對于質量根本不關注,裝修過程中有很多的質量問題,本人一直有提出這些問題,但是顯高公司從未與我交流,更沒有交代如何處理。詳見附件證據(jù)3。
三. 裝修增項
截止2020年7月8日,本人除了按與顯高的合同準時支付的三筆合同款以外,顯高讓我在合同款外,又額外支付了款項合計32.2萬,詳見附件證據(jù)4。
四.粗暴施工
施工過程中造成的破壞不修復,詳見附件證據(jù)5
五. 施工沒有整體計劃
工程隊在未通知業(yè)主的情況下于2021年1月中旬私自撤離施工現(xiàn)場,后續(xù)的工作剩下什么內(nèi)容也都不知道。
六.施工拖延
合同寫明工期為400天,2019年3月10日開工至2020年4月10日竣工,現(xiàn)已嚴重超期。基于合同約定,每逾期一天,需賠償200元。詳見證據(jù)6
本人訴求如下:
1、希望顯高方基于已做的但是存在問題的項目,給出質量整改計劃方案;
2、剩余合同內(nèi)項目內(nèi)容的施工計劃。
因本人與顯高方溝通無效,希望委員會能介入此事,維護本人的權益,萬分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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