設計師:高久越 ? ?
項目經理(隊長):葛玉龍
境遠監理:馬國珉
量房和出方案這塊沒有問題,服務態度也挺好,唯一的缺點就是預算單和平面圖不能發送只能當面確認。
然后就是市場選材,因為一開始是想全包的所以去了他們家的合作商戶進行選材,根據材料來確定預算價格。這里就有一個坑,玩了個文字游戲,我當時問了如果現在選好的材料不喜歡了能不能再換,當時得到的回答是可以的,實際到簽完合同才說除了四大主材意外的其他材料只能換他們合作的商家。
簽完合同后才發現他們有一個霸王條款,就是在設計方案確認后只能增項不能減項,這就十分的不合理,我的定制柜在他們合作的商家報價5萬多,我覺得大大超出了我的預算。商家既沒有測量也沒有制作就告知我合同已經簽了,必須做,哪怕我錢不夠了預算超了也要我承擔這部分的費用。
再是開工后實際碰到的惡意漏項,這個就是利用我們的經驗不足,在報預算的時候低開高走。比如我的新砌墻為15平方米,那么粉墻應該是30平方米,但是預算還是15平方米,整整少了一半,還有就是因為拆舊導致的墻面損壞,在我們完全不知情的情況下粉好了,之后在算增項的時候就給我們把這個面積給加上去了,還表明如果不粉墻就無法繼續下一步的施工,既然這樣為何不在預算中體現?還有強弱電箱更換,在預算中只有一個8回路原位整理,既然根據設計方案來的那么為什么沒有算大功率電器,8回路遠遠不夠。在更換的時候還被告知如果自己從外面進強弱電箱那么之后電路有問題公司概不負責,我們也就只能選擇他們公司進貨。同樣的有大功率電器,預算是4平方線居然連1米都沒算,也屬于惡意漏項。還有就是我家是建筑面積70平的房子,套內面積也就50多,最后水電節點電線居然用了1000米。在我要求重新測量后,實際用量645米,但工頭表示增項款不交后期就不施工,還強行要求加到700米,因為我們是租房子裝修,不想延誤工期,只能先交了錢。
簽合同時,有一個條例為不更改設計方案的情況下,增項不得超過總價款的5%。一開始簽的合同總價為16.8萬,但是當我將主材全部更換后實際價款只有11.4萬。公司當時也推脫就按之前的合同執行,多余的款項在三期款時扣除,這就影響了我5%的計算。并且公司工程部領導給我的解釋是5%為預算內的增項(不包括水電按實結算)不超5%,預算內沒有的表示是我自己的主動增項,不得算在其中。按照這個表述,預算中所有的惡意漏項,都變成了我的主動增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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