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于秋尊設計在2020年11月24日簽訂裝修合同后,在裝修過程中不斷碰壁,多次遇到對方增項加價、拖延工期,溝通不暢與不誠信等問題。經多次投訴終于在近期開始收尾工作。
在3月中下旬與對方公司對已付款但未工作協商退款。溝通過程中,對方不顧合同約定強行要求我方支付未進行工作的25%管理費。
4月初,經行業協會投訴調解后,對方同意全退款。由于工程有筆尾款,經計算最后退款差價為2440元,同時我方也感覺到對方溝通態度變化,表示希望雙方配合早日竣工。
4月6日在將退款收款賬戶信息提供給對方后,開始等待退款。但等了兩天對方公司以財務沒有上班為由一直沒有轉賬退款。
4月8日晚本人再次在工作群內溝通,對方工程經理張奇峰表示將填付款申請,也就是說他們公司再前幾天溝通意見達成一致后,完全沒有安排處理此事,只是一味表面敷衍。
同日,對方開始推翻早前約定,,表示執意安排行人要至現場確認才能退款。 因為對方態度傲慢且不表明至現場人數及目的,查詢到對方以往所涉及官司有侵犯業主身體權經歷,本人擔心對方尋釁滋事,所以要求對方提供人員名單,身份證照片及公司職務。對方表示身份證較為隱私,商量后表示現場確認即可。但我方多次要求對方告知到場人員,對方不予理會。
4月11日 早晨10點,對方公司3人到現場,其中除一人為早前見過的材料經理,其余兩人未說明身份,在口頭詢問對方身份后,對方也未按早前約定出示身份證明就往我的房子里跑,且一副自己家的模樣。本人阻止其進入房間,對方開始不滿并發生爭吵。在爭吵中得知對方一位是早前態度惡劣的新進工程部負責人,另一個為工程部經理。但是原先跟進工作的項目經理,與一直做驗收的項目經理未到現場。以上兩人均對本次裝修細節不太了解,卻聲稱可以驗收。
我方隨即表示不認可該說法,如沒有監理與一直跟進工作項目經理怎么驗收,對方工程部經理張奇峰叫囂他們公司工程部人人都可以是監理,且沒有經過他們驗收我方不可以進入房屋。如當時是合同記錄的在施工的范圍內,我們可以理解對方說的情況,但該工程已拖延1個月,對方一直不予安排驗收。要是按照他們的說法,如一年都不驗收,是否我們也不能使用,不能回家?這種說法與做法簡直就是無賴。最終商量無果,對方離開。
目前對方處于不予理睬狀態,任然克扣我的工程款。另外根據合同11月24日起60個工作日,扣除元旦及春節假期,應于3月5日結束工作。按照合同規延期竣工的賠償定為50元/日,從3月5日起至4月12日,共38天,小計1900元。如繼續故意拖延,相關賠償按實際發生時間計算。
基于以上原因本人投訴對方克扣工程款2440元及賠償誤工費用1900元,合計4340元。要求對方盡快安排竣工及將退款至本人銀行賬戶,停止無賴行為,請協會予以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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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 (網友) 2021-04-26 02:07:15
用** (網友) 2021-06-02 15:29: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