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8月底與該公司簽訂裝修合同,同月28日開工儀式約定31日來拆舊,第一次約定就爽約直至9月2日開始拆舊,我的裝修糟心之旅就此開始了。
存在的幾個問題:
第一、施工隊長隨便更換。簽訂裝修合同時約定施乃金為施工隊長,結(jié)果在裝修開工后被施工隊長告知因為他本人沒空又幫我找了他親戚丁才左來做施工隊長,我家所有的問題由丁來處理,等到第三期工程款付完以后丁表示他不再管理,讓我再去聯(lián)系施,來來回回互相踢皮球,根本沒有施工隊長來管理工地,等到第三期工程款付完以后再也沒有施工隊長來過我工地。
第二、設計師離職。簽合同時說好的設計師跟項目到底,結(jié)果呢設計師在我開工一個月沒到的時候就離職了,當時還想著幸好簽單的時候有兩名設計師,一名總監(jiān)蒯蓉帶著徒弟申俊豪在做我這個項目,徒弟離職了師傅總還是在的,結(jié)果就是根本沒有設計師在跟我這個項目,整個工程中也沒有來過,簽到本無人簽到,公司制度形同虛設。
第三、約定無法兌現(xiàn),整個裝修工程中口頭約定的事情很多,基本不可能兌現(xiàn),比如保護的沒保護,答應的工程標準無法執(zhí)行,說好的材料胡亂更改。
第四、工期拖延。合同約定12月10日完工,結(jié)果到1月份還在做油漆工,這是雙方協(xié)商過年之前肯定完工,等來的又是各種工人沒空的拖延借口,過年之前雙方又協(xié)商了一次,說好過年以后正月15工人回來就可以繼續(xù)施工,在正月15前兩天也就是2月24日左右我就開始催工長,結(jié)果得到的答復是工人沒回來,等到我忍無可忍總算在我多次催促下,終于在3月7日來了個油漆工和水電工到我家來收尾,并且當時工長答應3月19日為最后的完工期限,等到工人來我家后我一問才得知根本年初七的時候工人就回來了一直在忙著別家的活。
第五、公司監(jiān)管無力。因為裝修公司的模式使然,每次簽訂合同以后公司會拿走訂單金額的30%-40%的費用,剩下的才是給工長的蛋糕,所以不是工長求著公司要項目做,而是公司求著工長接項目,等到工長手頭接滿了遠遠超過可以消化的量以后還是依然想辦法逼著求著工長去接項目,導致客戶的利益受損找公司去投訴,公司一位的偏袒工長并且也沒有有效的手段節(jié)制工長。
最后我要求公司按照合同約定,每超過約定完工日期一日賠付我200元違約金,同時盡快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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