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電槽及底盒施工隊不配合處理,要求增加費用。前期在簽合同之前都說得好的水電槽及底盒幫忙一起處理,但到現場施工后現場項目經理就不承認。
2、現場項目經理不配合,也不主動協調、還造成沖突和爭執,要求換項目項目負責人
3、現場施工人員住在房間里,未經我允許。這個是我自己的房子只能自己住,裝修工人只能在里面負責裝修,住在里面住這算是啥了。
從2020年1月14號主要現在,我要求賠償住宿費水電費及其他公共資源協調費,每天300元。
4、監理和現場項目經理狼狽為奸,在公司不知情的情況下想盡辦法要求客戶增加費用。
5、公司內部管理及執行層面有問題,我將問題反饋后一直拖延不處理;設計師出面溝通協調不動工程部人員。
6、我要求把問題處理好后在施工,但是他不聽、不協調、不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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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 (投訴人) 2021-01-21 17:32:32
用** (網友) 2023-04-10 20:05: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