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云鵬裝修違反合同,裝修過程中忽然冒出各種超預算的名頭,要求我們額外支付費用,所謂超出部分施工時該公司并未說明,且也無紙面確認,我們肯定不承認,就這樣本來2020年7月要完工的裝修,一直拖到了12月。
2020年5月2日簽合同,是老房翻新,且只翻新部分,所以合同工期定在了7月底完成(已寫入合同中)。
2020年8月起和我們提額外的裝修款,說有幾個改造(已做完)不在合同范圍內,是需要加錢的,當然這些所謂的不在范圍內的改造,當初并沒有找我們確認,我們也沒有書面的簽字認可,是由裝修公司單方面說的,我們當然不認。
因此,從2020年8月開始一直拖進度,不來施工,電話打不通(被拉入黑名單),去公司交涉,被其法人拍桌子要挾……,直到10月,我們同意承擔部分額外的裝修款(以我的性子肯定不同意,但兩個老人在家,不想讓他們受罪),才繼續將柜子等入場安裝。
原以為事情就這么順利下去了,誰想,到10月底,又停工了,每次都說下周肯定來,把所有的都裝好,但一直拖到12月都沒來,現在所有電話也都打不通。
我就不明白了,現在的商業環境,以合同辦事,為什么還有這么囂張的公司存在?合同對他們來說到底意味著什么?沒有法律效力的嗎?
以下是合同,老人拍的可能有些不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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