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七月簽了滬佳裝潢做整裝工程,約定是三個月完成(交房日期是2020年10月12日),但是中間工程反復出現狀況(五次嚴重漏水以及反復讓業主去現場去確認),并且嚴重拖延工期。
10月20日交涉次,約定工程保質保量完成并且約定11月20日交房11月18日進行保潔,家里人去現場發現大面積墻面不平整,地板問題以及櫥柜氣味很大等等很多工程質量問題(全部有照片和高清視頻證據)!對方只是給到會妥善解決的回復,并且表示都是小瑕疵,而且目前的解決就是重新粉刷墻面,第二次去看到墻面已經出現裂痕!對于墻面凹陷嚴重不平整的問題滬佳方面表示這是符合國家規定(有全部錄音為證,說國家規定的是墻面不平整有4毫米容錯)。
因為工程質量堪憂以及嚴重拖延工期(目前已經拖延40天),這邊作為業主希望得到經濟補償。而滬佳那邊合同上列舉的是一天50元的補償款,我們要求的是按照一個月的正常出租房租進行超時的補償,但是被明確回絕,而且態度強硬(有錄音作證)。希望協會能夠出面主持公道為我們普通業主爭取應當屬于自己的權益。
工程副總監:許立建,邱文魁
工程項目經理:袁聚雄 13501861157
工程管家:韓載明,卜壽輝
泥瓦工水電工等由滬佳指派,業主這邊得不到個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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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 (投訴人) 2020-11-30 09:48:01
許** (投訴人) 2020-11-30 09:51:04
用** (網友) 2021-06-23 23:25: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