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未經驗收主材質量,即拆除原有窗戶,安裝窗戶前、安裝窗戶后都未通知我們,某天我們突然去看才發現窗戶已經裝好了,且新窗的質量比原窗的質量差的多,在此之前我們一直未知,而合同規定所有主材需提前3天通知驗收主材
2.南陽臺3米的窗戶安全隱患大,未充分考慮安全因素,窗戶鋁材使用低標準型號,拉低整體報價,誘導合同簽訂,窗戶安裝好后稍微用力就有明顯晃動,我們樓層17樓
3.北次臥有一扇窗戶玻璃已碎裂,長時間未更換,安全隱患大
4.合同簽訂前溝通時是鋼化玻璃,后期合同是普通玻璃,且裝修方也承認固定的窗是鋼化玻璃,然固定的窗戶也是普通玻璃(此段溝通有錄音)
5.裝修方態度惡劣,一直拖著問題不解決,相互推諉;平時溝通也愛答不理,微信溝通問問題態度惡劣,經常性不回消息(7月5日發現窗戶的問題,拖到現在仍未處理,后期可能還耽誤工期)
6.量房后的報價電線米數超支1/3(有報價單和驗收單為超支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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