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方與天荔裝潢公司4月20日簽訂裝修合同,本合同為閉口合同,后續除非增項,否則不再另行加費。我方于4月21日支付合同總金額71000元30%的第一筆款,整個項目于4月23日正式開工。
在項目拆舊及墻面抹灰找平完成當天——5月12日,裝潢公司以墻面抹灰找平實際數量與報價單數量不符,以及后續工程量也存在施工數量差,要求補差價,并停止施工。本項目雖為閉口合同,但我方本著實事求是友好協商的態度,對項目存在量差的部分進行了加費,而應裝潢公司要求,第八、九項主材材料及廚柜部分改為自購材料,在原合同基礎上進行了增減變更。
在達成協商后,5月14日,天荔裝潢公司派了水電師傅與我方進行定位溝通,溝通過后,水電師傅以家中有事自行離開。與裝潢公司溝通,他們不知此事,于5月16日改派其它水電師傅再次與我溝通定位,之后以周末兩天不能開工為由,沒有施工,5月18日水電才正式進場施工,而在第二天5月19日,電線線管及 86暗盒進場,然而進場材料與合同報價單不符,中財86暗盒改為了萬巨,中財紅藍線管改為了白色線管。我方要求按合同提供材料,而施工隊長提出, 無法按照合同提供材料,并沒有辦法施工下去,并于當天暫停施工,拉走剛進場的水電材料。我方及時聯絡裝潢公司負責人,被變相要求加費或是變更降低材料品牌規格。而于不久前,我們已經對整個合同需要彌補差量的部分進行加費,因此不同意再次加費,或是降低材料。合作的前提是嚴格按照合同執行,保質保量保工期。
從項目開始到現在已經一個月有余,目前僅完成拆舊、全屋墻面抹灰找平、部分新砌墻體、衛生間2根封管道、1個壁龕及 水電開槽1個房間,大概15米左右的開槽。已完成項目,如果按照合同報價單進行核實,目前僅完成1萬不到的工程款。而裝潢公司不肯按照合同報價單進行結算,并要求按照人工材料成本來結算,而給到的結算金額21500已超出第一筆首付款,要求按19500結算,也遠遠超出實際施工量及市場價,材料進貨單存在虛報的情況。
因為是朋友介紹,本想協商解決,但在結算款方面,與裝潢公司始終無法達成一致。而一天沒有真正解約,我們就無法另找別的公司開工,工期就會無限期耽誤下去,因延誤工期造成的損失就會增加。因此,在此懇請上海裝潢行業介入,見證評估已完成項目結算金額,并出面調解,令我們正式解約并要求裝潢公司退返首付款剩余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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