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月9日,我們與Yessica Chau設計定制工作室設計師周玥(原上海百姓裝潢有限公司設計師,后自己創(chuàng)立設計工作室)簽訂裝修設計合同,全權負責設計200平左右的聯(lián)排別墅,2018年2月5日付清90%設計費后我們拿到全套圖紙及效果圖,后經(jīng)設計師極力推薦及擔保(有微信聊天記錄為證),2018年3月14日我們與李再友(原全筑公司,現(xiàn)百姓裝潢公司的施工大隊長)簽訂了半包裝修合同,總價44.3萬元(后來我們又付給施工隊長1.4萬元建筑垃圾清運費,并未計入合同總價內(nèi),因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并不知道有這筆款。)全部預算報價均按照設計師全套設計圖紙及現(xiàn)場勘測后做出的。合同約定工期為2018年3月23日開工,同年11月23日竣工。同時設計師推薦了工程監(jiān)理夏學俊(現(xiàn)百姓裝潢公司的工程監(jiān)理)。簽訂裝修合同前,我們也比較過許多裝修公司,設計師和施工隊長做出的報價屬于中上等價位,基于我們非常信任設計師,加之她告訴我們施工隊長和其合作多年,人很好,活也做的很好,由他來施工能和設計師很好地配合,能很好地達成設計意圖,最終我們選擇和施工隊長李再友簽訂了裝修合同。因為我們和施工隊長完全不認識,為了工程順利進行并有所擔保,我們要求設計師作為合同的丙方全程跟蹤,監(jiān)督和協(xié)調(diào)該項目,一并在合同中簽字。這里說明一點,因為非常信任設計師,在合同中就沒有約定逾期一天違約金多少,這導致后來施工方拖延工期肆無忌憚。
然而,令人沒想到的是整個施工過程中施工方進度安排拖拖拉拉,每期都留著長長的尾巴,到二期了還有一期的活沒干完,三期了還有二期的活沒做,甚至還有一期的活沒干完,舉個例子,一二三四層需要澆筑小部分樓板,別人家都是一氣呵成一起澆筑,但我們這位隊長卻是安排先澆一層,等半個月完全干了,再開始澆二層,以此類推,這活竟然就干了兩個多月!地下室還有部分夾層澆筑樓板竟然拖到了二期末尾!其他的施工項目也都類似情況,整個裝修工程是做做停停,催一催動一動,到了后期,催了也不動。
盡管如此情況,我們每一期的施工款從未拖延,足額支付。因為對設計師的設計方案比較滿意,所有項目我們都沒有做過更改,只有個別項目因施工方做不了而做了刪減:比如封窗和陽光房項目,簽合同時施工方表示沒問題,可以搞定小區(qū)物業(yè),結果實際情況是搞不定,我們只能臨時拿掉這個項目,重新找物業(yè)認可的供應商來做,這也導致我們這項成本上升不少。等到要我們付三期款的時候,施工方給出了一個變更后的預算單52.6萬,令我們大吃一驚,完全出乎我們的意料!44.3萬的原預算扣除經(jīng)過雙方協(xié)商后施工方不做的項目剩下只有35.8萬,實際增項竟然高達16.8萬(52.6-35.8=16.8),超預算幾乎50%!遠超上海市家庭居室裝飾裝修施工合同中第一條之規(guī)定:總價款是甲乙雙方對設計方案,工程報價確認后的金額,在一般情況下,竣工結算的上下增減幅度在沒有項目變更的情況下不超過總價款即預算價的5%!這真是太夸張了,我們很疑惑,設計師和施工方均實地勘測過房子,設計出全套方案并以此做的詳細預算報價,為什么大部分項目都在超支,幅度還不少,尤其水電,土建等等,坐地起價,我們感覺被套路了,存在合同欺詐之嫌,橫向比較小區(qū)相同房型相同項目的裝修費用,我們的都要高于別人家,而且別人家還都是正規(guī)裝修公司(要知道公司還要有抽成的)。
2019年4月2日經(jīng)過合同三方長時間艱難的協(xié)商,終于就變更后的預算達成一致,合同總額調(diào)整到42萬,施工方完成所有項目,三方都自愿簽字確認!(后期實際又加過8千元,實際總額是42.8萬,增幅也達到了20%之多),施工隊長當場承諾按照本次協(xié)商調(diào)整后的合同總價款完成全部項目,但當我們將三期款打給他后(三期款后實際已支付了97%的工程款),施工隊長竟毫無誠信,罔顧三方4月2日達成的協(xié)議,一直以沒掙到錢虧本為借口,又開始一而再再而三地拖延工期,在此期間有些項目施工隊長告知我們他不做,也不愿意退錢(有微信為證),簡直無賴囂張至極!放眼全中國,上海是個最講誠信最講契約精神的地方,竟然還有這樣的人!尤其他還曾在著名的全筑公司做過,現(xiàn)在也是百姓裝潢的施工大隊長。有些較大工程項目,他一直嚷嚷難做,做了要虧本,不愿意做也沒退錢的意思,因為我們除了3%的質(zhì)保金之外,工程款項全付清了,所以非常被動,他的目的就是既不做也不退錢,這樣就能掙到錢了!我們被迫只能妥協(xié)!和設計師反復溝通協(xié)商后修改設計,大大降低施工難度和成本,但并沒有去和他計較節(jié)省的成本差額,想著算了,只要他盡快做完整個裝修工程就謝天謝地了。這里舉其中一個例子:地下室有個弧形的造型設計,是整個裝修設計的亮點之一,可以看看我上傳的設計效果圖及設計圖紙,再對比我上傳的實際照片,就會非常清楚。原來復雜漂亮的造型,現(xiàn)在就變成砌了一堵弧形的矮墻了。。。。。。也只能無語了。但就是這樣的妥協(xié)仍然換不來施工方的盡快完工,反而得寸進尺,后來許多項目都拖著不做,想故技重施,拿錢不干活!
2019年7月1日合同三方再次協(xié)商簽訂了合同補充條款,明確不得再以各種借口及名義要求增加合同金額,并以此為由再次停工拖延工程工期,施工方必須在2019年9月1日前完成所有工程項目,逾期未完成我方有權要求施工方賠償因此造成的所有損失。然而,現(xiàn)在都快10月1日了,工程很多項目仍未完工。回顧整個裝修過程,完全停工的天數(shù)都超過施工的天數(shù),僅2018年10月至2019年10月一年間,一共有人施工的天數(shù)加起來只有35天!
截至目前工期已逾期近一年!何時竣工還遙遙無期!不僅造成了我們房屋租金損失,而且還有早已訂購的電梯設備逾期安裝的倉儲費用滯納金等損失。現(xiàn)在的情況是我們和設計師及監(jiān)理都一直多次聯(lián)系催促施工隊長,他幾乎都不理不睬,不回電話,不回微信,即使難得回復一次也沒有任何明確的施工安排,什么時候完工更無明確期限。在這將近兩年的時間里,耽誤了我們大量的工作,影響了我們的正常生活,身心俱疲。
我們的訴求是:
1. 要求施工方按照合同內(nèi)容限期一個月內(nèi)完成施工(逾期按天賠償),并賠償我們自合同約定的竣工日2018年11月23日至實際完工日的房屋租金損失,同時還需賠償因施工拖延導致電梯逾期安裝而產(chǎn)生的倉儲滯納金(從滯納金計算初始日期至實際安裝日期為止,有電梯合同為證);
2. 如施工方不愿意再履行施工合同,除上述第1條內(nèi)的賠償內(nèi)容外,應退還剩余未做項目的款項,同時施工方還應按照合同約定按合同總價款的15%予以賠償。
3. 必要時進行法律訴訟
4. 希望將施工方列入失信人黑名單。
我們所述均為事實,如需要均可提供相關證據(j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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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wǎng)友) 2019-09-29 15:00:31
周** (設計師) 2019-09-29 17:14:05
** (網(wǎng)友) 2019-09-29 22:06: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