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是日籍華人,在滬有一套住房出租他人,于2020年七月方可收回。
趁我們在滬期間,想了解一下裝修行情。于是去年12月13日,我們特意到滬尚茗居寶山店去觀摩。當時由業務員趙嚴接待。我們反復且又明確地告訴他:此房租期末滿,尚有一年半以上的時間,我們只是觀摩和了解行情而己。
在觀摩樣板房后,趙嚴非要我們簽一份意向合同。我們再三強調房子還有近二年尚不能收回,更何況我們是外籍人員,千變萬化的無法預料因素諸多,不宜簽此合同。而趙嚴卻說:只不過意向,等于先掛個號,一個勁地說教,非要我們拿出3000元簽這份意向合同。
之后,由于情況變化,我們必須回日本照顧女兒。因此近幾年裝修事宜暫不考慮,只好繼續延長出租。
我們與其他關鎮銓和印堂等裝修公司也簽過意向合同,他們還贈送資料,粗核予算等都一分不少的退回了意向款。唯獨滬尚茗居無任何資料,更談不上做具體的裝修予算,只是讓我們自己在店里走馬觀花地看若干樣板房,硬是要我們付意向款3000元。
在與趙嚴說明目前不能裝修的情況下,他卻一口回絕不能退款。我們無法理解,也不能接收。堅決要求退還意向金3000元。
這種霸王協議純屬不公平合同,是不折不扣的變相欺詐。我們堅決不予容忍!
(另外,蓋的合同章署名為:茗宅家居科枝有限公司,不是滬尚茗居家裝工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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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友) 2019-05-16 12:54:51
** (網友) 2019-05-16 13:02: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