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家買在松江佘山,老家在徐家匯。老母親為了不折騰選擇了在家附近的上海納新室內裝潢有限公司。合同簽的是全包,合同價格是7.8W但是其中部分打星號的可以自采。由于簽訂合同前和設計師交底水電需要全拆全排(電線全排,管道全排),并由原先的價格增加1000元升級整改項增加到全排全改項。
家中裝修于 9月15日正式開工,由于工作繁忙本人于9月22日現場巡場時發現。電線未按原先設想的全部拆除再進行鋪設,而是由老管道中穿出并套新管,部分線路未按圖紙施工。并由于這個問題與項目經理倪俊國交涉。要求全拆全排。得到的答復是:是全排,是線全排!而且開槽只算了20米。我于次日9月23日一早與原設計師進行微信溝通并確定,我家是電線和電管道全部都是全拆全排,開槽增加是可以另外再算的。并于下午去了上海納新室內裝潢公司宜山路門店進行交涉,該公司監事倪俊學推脫是設計師寫錯了,我反過來推算單獨950元管道費用可以做400米的管道鋪設,如果按整改項制作是否要退該部分的錢。監理又說這部分按項計算,無法退款。我認為前期電線和排管是按項計算的話后期開槽也不能單獨按米來計算這兩項是非常矛盾的,如現場電線排布項錯誤的必須整改,但在交涉過程中該公司態度蠻橫從上到下一直敷衍推脫責任。目前由于該公司的態度情況,我要求停工并結算費用。該公司監事不作為推脫需要我們業主自己找項目經理,另一說辭強調第一次3000的定金不予退還且不計算再施工費用內!我認為從合同角度來說也非常不合理。
由于后期施工隊需要進場,我希望結算該部分施工內容,如需結算水電部分的費用也必須整改到位。如不整改的此項費用不予支付。望各位領導及時處理,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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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 (投訴人) 2018-10-11 08:36:38
景** (投訴人) 2018-10-22 21:13: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