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說明
本人于2018年7月18號與宜昌生活家裝飾工程有限公司簽定了一份房屋裝修全包合同。合同是以798元每平的套餐價加上房屋個性化兩部分組成。沒有設計費和管理費。承諾沒有其他增項。裝修公司提供馬可波羅瓷磚和圣象地板供本人到店隨便挑選。我看著這家裝修公司的材料不錯,最終一次性優惠到91888元簽定合同。按照合同階段付款方式,簽合同的時候交付了10%裝修款。
?? 7月20號開工,然后走水電,期間,我一直催裝修公司和我一起去金東山選材料,裝修公司一再推辭,以沒時間為理由,讓我自己到馬可波羅和圣象地板店里去選,先自己選好,然后記下型號,他從別的渠道拿貨以降低裝修公司成本,我的要求是只要保證是正品且和我選的瓷磚型號一致就行。我利用有空的時間去金東山選好了瓷磚,記下了型號發給了裝修公司。然后裝修公司和我約定水電驗收下午去金東山再去看看材料。按照合同水電驗收完需要付40%裝修款,當天水電還未驗收完畢,裝修公司要求我付40%裝修款,我提出可不可以先看完材料再付款,被裝修公司嚴厲拒絕,因此還發生了一點小矛盾,最后還是付了40%裝修款。下午一起去看材料,裝修公司當時拿出一份他們自己做的報價清單,說我只能按照這上面的報價去選,其中報價清單上面寫著全屋瓷磚7000元,全房地板3000元,裝修公司要求我按照門市價選瓷磚地板。但瓷磚全屋瓷磚安門市價不能超過7000,地板不能超過3000,可是這在馬可波羅瓷磚和圣象地板里面就買不到,超過的部分需要自己出錢。我反駁到當時簽的合同不是隨便選嗎,裝修公司說他們有他們自己的預算,然后建議我換其他一個牌子的瓷磚地板。我不同意,然后將我選的材料再次給裝修公司說了一遍。要求按照合同上面的來,裝修公司說那我們清算,按照我給你做多少事情,付多少錢,我答應了,我的要求是按照市場價給裝修公司算,裝修公司拿出一份他們自己的報價清單算價格,現在他們給我走了水電9500,拆了部分墻體780,運了2噸水泥,他們說華新水泥650一噸,合計1300元, 5噸沙子,他們按130一噸,合計650元,青磚380元,沒具體數過多少塊。再加上1000元運費。我了解的是華新水泥530元一噸,沙子130元一噸,一點青磚5毛每塊,都包含運費,防水按要求是5遍,目前只做了一遍,裝修公司收600,還有打毛200元。然后當時簽合同時說沒有設計費管理費,現在設計費要收5000元。這些加起來差不多20000元。我要求裝修公司按照合同來辦事,他們就停工了。上次去裝修公司談解約退錢的事,我問是不是有個門禁在你們那里,他說有個門禁在他們那里,后面退錢的事沒談好,我走的時候找他們要門禁,他們說沒拿,沒有,就是不給。我讓他們按照合同做,他們又一直不開工,都快一個月了,就做了那么一點工作,我催裝修公司,得到的回復是反正工期是90天,我最后一天再給你裝修行不行。我現在總共交了50%裝修款,共計45944元,他們現在也不開工,也不退錢?,F在還在租房,急著裝修完住新房。我現在也不敢找這樣的裝修公司裝修自己人生中的第一套房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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