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的房子是個9幾年的老公房,面積很小,建面只有32個平方,因定位是出租且有預算控制,所以從一開始就設好了硬裝修不超過3.5萬的預算,這也是我們在前期選裝修公司特別反復強調的事情,能滿足這個裝修預算我們就做,否則也不強求。偏偏飾景公司設計師在簽約前反復跟我說,這個預算沒問題,說我們這種小面積的老公房她們公司做了很多,也知道是用來出租的,況且快年底了,沖量,即使利潤薄一點也沒關系,很愿意幫我們來裝,最后說全部做下來的合同總價為3.39萬,只需買家具和燈具就好了,除非業主主動要求增加項目,不然費用的偏差會控制在總價的5%(即1700元)以內,所以我們最后選擇與飾景簽約來做(做低總價騙簽約,簽約時營造包工包料全包的假象)。
費用是按照每項工程開始前分批支付,在支付了第二筆款項后,公司約我愛人去驗收水電工程,說讓我老婆簽一份所謂的“工程驗收單”,我愛人也信以為是水電工程的驗收單,所以沒在意就簽了,后來才發現是份“工程變更單”(貓膩之一),后面飾景公司就以此為依據,要求我們支付金額高達10600元的額外水電工程費用,加上合同里原有的2400元,光水電這一項就達到13000元,針對只有32平方米的小房子,這是什么概念,真是醉了!!! 另外,僅水電部分額外多出來的1萬多也就遠遠超出了合同里說的5%的范圍;這是赤裸裸的故意以做低總價的形式來騙取客戶簽約的行徑;
飾景催要1萬多的水電款,說是“按實結算”的(在協議里確有提到按時結算,明顯是提早規劃好的貓膩套路,真是用心良苦!),可問題是在施工前也沒有給到確定的水電施工圖和征詢同意(畢竟費用超出太多),也就是說這個“實”是沒有得到提前同意,來了個“霸王硬上弓”。在收到水電的額外賬單沒多久,飾景又想讓我們簽收一個什么泥瓦工程的變更單子,玩法設計的真是一環扣一環。在沒有順利收到這筆款項和泥瓦變更單的簽字后,飾景公然單方面惡性停工(這個停工是在我們已交第二筆款項但沒有完成第二期工程的情況下);
還有一個貓膩就是,盡管我們在裝修前就把所有的裝修要求跟公司說了,公司也安排了一個項目經理,但感覺這個項目經理形同虛設,每到一個裝修環節(比如水電、比如木工和泥瓦工),就會叫我們去提給要求和方案,這個過程其實就是飾景的精心設計的潛在增加項目的過程,他們的裝修人員會引導性地問我們“要不要這樣做、要不要那樣做”,說實話我們也不懂裝修的一些專業的做法,我們認為哪些做法都應該包在合同預算里,但其實不是,其實是在故意引導性的增項和增費用(貓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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