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員工王建華及葛文章涉嫌欺詐客戶并暴力威脅打砸業主房產
今年2月底,因家里裝修需要經朋友介紹就近到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壹空間)塘橋店(東方路1369弄6號樓19F)了解裝修服務情況。由該公司設計員王建華接待,大致了解裝修情況及所需費用后,王建華告知他們公司價格較高,既然我們自己已經有設計想法建議我們走“簡易流程”,無需支付設計費及公司額外的抽成(30%-40%),服務裝修質量一樣。因其為上海本地人,且態度極為誠懇,分析說辭合理,故接受其建議。其請公司員工葛文章擔任項目工長,經王建華與葛文章勘察工地情況并用電子尺測量房屋相關面積后,王建華用公司固定預算模板打出裝修預算。于今年2月27日在公司塘橋店我與王建華簽訂工程合同,約定3月1日開工,5月29日完工。
在工程進展中葛文章多次以一些項目(已列入預算)無法承做為由通知我們要外包給其他可承做人員,并借機抬高實際費用。因此我多次向王建華要求更換工長及工人,王建華以行業規則為由不予更換。在工程進展中他們經常不按合同及預算實施工程,當我們指出時還經常呵斥我們,讓木工做水管工程,材料以次充(百來塊的正泰空氣開關充西門子開關收費1200元,諸如此類),多次提前要求收取款項或以各種莫名的理由抬高價格,若不答應就以停工相要挾。后續我們還發現王建華在預算中做手腳,提高單價,瞞報面積,故意少列應做事項。我和家人覺察事情不太對勁,于是我用王建華手機號在百度上搜索,搜到他在2015年以類似手段涉嫌欺詐客戶并以暴力威脅毆打客戶(詳情請見截屏),被客戶投訴至行業協會。直至合同到期日仍未完成,約僅完成小一半的工程量。在3個半月的裝修時間里我們一家人飽受敲詐及爭吵之苦,心力交瘁,于6月13日我及家人和合同相對方王建華在塘橋喜來登酒店大堂經協商一致簽訂終止工程的協議并結清已做工程的款項(有協議及現場錄音),并約定之后工方取走留在工地的工具。6月14日,葛文章帶一名工人稱到我家取工具,因為工作日,我父母為他們開門,開門后葛文章強行要取走我已與王建華協議買下的工程材料,還向我父母勒索錢款,我父母不同意他就打砸我家(有照片為證),威脅我60多歲手無縛雞之力的父母。后王建華也到達現場,在葛文章面前矢口否認協議并揚言“欺負的就是你們外地人”。于是我父母報警,因事態嚴重我父親要求接警中心調派二位民警到場。
之后我們去過街道司法所(王建華和葛文章不愿同去),根據我們陳述的情況及所提供的證據,司法所工作人員表示支持我們,但是因機構性質無法給予我們強有力的保護。
雖葛文章明白我們跟王建華簽了工程合同,他是王建華請的工頭,與我們無直接關系,但王建華把葛文章踢給我們,跟葛文章承諾以后墅域裝飾公司(5月初王建華跳槽至該公司,東方路1369弄6號樓1樓)的工程可以介紹給其做,故葛文章不敢得罪王建華就一直糾纏威脅我們,向我們勒索敲詐。
6月底,我們向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壹空間)反映此情況,浦東店新任店長(原店長也已跳槽至墅域裝飾公司)很重視,并向該公司老板唐寅報告,老板委派店長茹準及工程部經理黃斌軒處理此事,兩位經老板同意答應繼續完成我家的裝修工程,并告知我們葛文章為單位簽約工人,在單位押有10萬元質量保證金,承諾他們會約束葛文章不再騷擾我們。于是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壹空間)派工程部經理、設計師、項目經理勘察現場并測量。6月23日在浦東店與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壹空間)簽訂工程合同,約定6月25日開工,7月15日完工。期間葛文章一直威脅我們不給他想要的錢我們別想開工。6月27日,工隊進場后告知我們這爛尾工程他們不做,今年他們接了好幾個爛尾工程,抱怨單位拖欠薪水。7月3日卓創又派了一隊工人進場,但工長嫌工程量小也不愿接手,后工程部以各種理由推諉,至今沒有開工。此后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壹空間)的工程部經理及項目經理通知我們自己處理葛文章的事,他們不再干預。
我僅與王建華曾存在工程施工關系,后已協議終止工程并結清款項。王建華請葛文章沒有經過我的同意,施工過程中多次被刁難敲詐我要求更換工長也被拒絕。葛文章至始至終和我毫無關系,但卻要承受他的敲詐勒索;
王建華之前在行業內已有惡劣的行徑,該行業是否有相關的約束機制,可以保護沒有該行業專業知識的老百姓不再落入圈套一再受騙。葛文章總跟我們強調他是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壹空間)的金牌工長。王建華和葛文章這樣的行業敗類為何能夠一直在正規的公司,以合理的表象欺詐顧客。
訴求:
1、 請墅域裝飾公司促使王建華處理好葛文章的事,如葛文章再來騷擾我們妨礙我們的正常生活,我們要求王建華按合同賠償窩工,無故停工,延誤工期每天500元的損失款及我們因工期延誤而額外支付的房租,和因其請葛文章施工而導致葛文章騷擾我們的精神損失費;
2、 因葛文章為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壹空間)的簽約工人,在公司有10萬元押金,請該公司約束葛文章的行為,如葛文章再來騷擾我們妨礙我們正常生活,我們要求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壹空間)按合同支付違約金及因違約而使我們損失的房租費;
3、 既然卓創裝飾設計有限公司 (壹空間)無法承做該工程,且已顯然無法按合同履約,請其盡快拉走施工材料;
4、 如有相關行業規定請對王建華和葛文章的惡劣行徑予以懲處。
請行業協會老師予以支持,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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