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半包合同20萬,現(xiàn)階段產生的水電,瓦工,木工增項已經報價12萬之多。(其中水電增項已付清,10000),木工增項中的一部分是我們之后確認增做的,但單價和原始報價不符。
2.項目經理為宴醒,但從開工至今除了送些必要的材料,和進行他負責的木工活以外,并沒有履行其項目經理的職能。
3.增項合同的有些項目單價和原始合同有差異,擅自增加費用。
4.吊頂?shù)闹谱魑窗凑赵O計圖施工,施工方的理由是我們的空調安裝問題,影響了高度,要按實際情況做,但更改原始方案之前并沒有和我們確認,擅自完成了吊頂項目,導致完成高度和圖紙有較大差異。后經過我們的強烈反對,對幾處吊頂進行了修改,但費用要求我們來承擔。
5.原定2017年3月15日完成整個工程,但截止今日,油漆工還未進場,嚴重影響工期。施工隊已單方面停工。
6.有些項目并沒有得到我們的同意就擅自施工
7.瓦工的增項款項達到3萬8左右,無故增加了很多原先并沒有報價的項目。我們懷疑之前的報價有漏報現(xiàn)象或事后故意增加費用之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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