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建設市場活動的監督管理,優化工程建設領域營商環境,進一步鞏固公開平等、競爭有序、誠實守信的建設市場秩序,現組織開展2024年度本市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重點打擊在招標投標、承發包、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等建設市場活動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專項整治方式和時間

本次專項整治分為企業自查、區級檢查、市級抽查、調查復核、落實閉環五個階段,時間從7月8日至9月30日。

二、專項整治重點

(一)招標投標活動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依法必須招標的各類建設工程。重點檢查市場公平性、招標投標綜合改革政策、優化營商環境改革舉措執行等情況,具體內容如下:

1.招標文件未合理設置投標資質資格條件,評標辦法不客觀公正,合同條款不合理、有違行業管理規定等。

2.招標啟動條件不滿足、招標人決策約束制度未執行、標段劃分不合理、資格預審使用不規范、評標辦法選用不合理等。

3.招標范圍和方式(含材料設備招標)不合理、中標結果未公開、項目預付款和進度款按期支付不到位等。

(二)承發包和建設程序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1.依法應當招標的項目開工前未取得中標通知書;

2.項目開工前,未依法完成施工圖設計文件審查或未取得施工許可證;

3.對涉及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地基基礎和主體結構安全性、建筑節能強制性標準進行設計變更的,未重新審查;4.建設單位存在違法發包、支解發包等行為;

5.承包單位存在允許他人以本單位名義承攬建設工程,存在轉包或違法分包行為;

6.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監理單位以及專業承包單位資質等級與工程規模、承包內容不相適應;

7.注冊執業人員超出執業范圍從事執業活動;

8.施工、監理單位項目管理機構關鍵崗位人員配備以及到崗履職不符合規定;

9.對發生安全事故項目的市場行為調查落實整改不到位;

10.施工單位項目負責人、總監理工程師變更未經發包單位同意,或變更后降低相應資格條件;

11.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總承包、監理等合同信息報送或合同信息變更不符合要求。

(三)勞務用工管理方面

主要包括本市各類新建、改建、擴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工程以及既有建筑裝飾裝修工程。重點檢查內容如下:

1.未按規定簽訂勞動合同;

2.未落實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考勤數據未按時上傳;

3.建設單位未按規定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

4.建設單位與施工總包單位簽訂的施工合同中未單列人工費,建設單位未按月足額撥付人工費;

5.施工總包單位未按規定開設、使用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

6.施工總包單位未按月足額支付農民工工資,未按約定發放績效工資。

三、專項整治安排

(一)企業自查階段(7月8日至7月21日)

各建設單位以及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勞務等企業,對照專項整治重點開展自查自改,填寫《2024年度上海市建設市場專項整治企業自查情況表》,在區級檢查和市級抽查時作為備查資料。

各招標代理機構對其代理的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啟動招標的項目進行自查,對照重點檢查內容全面自查存在的違法違規問題和線索,填寫《2024年度上海市建設工程招標投標專項檢查自查情況表(招標代理機構)》,于7月19日前將電子文件(excel版)和加蓋公章的掃描件發送至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郵箱Shzbb683@126.com,郵件標題注明“單位名稱+2024年自查情況表”)。

(二)區級檢查階段(7月22日至8月4日)

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在企業自查的基礎上,按照每個區域不低于10%且不少于30個的項目數量(轄區項目數量不足30個的,按實際數量),組織轄區內的在建工程項目的區級檢查,填寫《2024年度各區、特定地區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匯總表》,形成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情況報告,于8月4日前報送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

(三)市級抽查階段(7月8日至8月20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組織各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特定地區管委會依托市建設市場管理信息平臺,加大數據比對、智慧監管力度,加強本市建設工程企業資質、注冊人員資格動態核查,強化招標投標領域公平競爭審查、虛假招標、圍標串標行為排查。

8月5日~8月20日,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組織4個綜合檢查組和1個專項檢查組開展全市建設市場專項整治檢查抽查工作。檢查組人員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行政服務中心、市勘察設計管理中心派員組成,并邀請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專家參與。綜合檢查組通過“四不兩直”方式赴各個區、特定地區工地現場,圍繞招標投標、承發包、建設程序、勞務用工等方面開展綜合檢查。每個區域抽查項目原則上不少于2個。

對檢查發現問題的項目,綜合檢查組將在項目現場開具《問題反饋單》,并將《問題反饋單》以及所附證據材料移交給項目所轄管理部門。對檢查發現涉嫌違法違規行為的,由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向項目所轄管理部門開具《工程項目整治執法建議書》。

專項檢查組項目檢查范圍為2023年9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期間啟動招標的項目;檢查涵蓋房屋建筑、市政基礎設施、交通、水務和海洋、園林綠化及其他新改擴工程項目;原則上每個行政管理區域被檢查招標人數不少于2個。

(四)調查復核階段(8月21日至9月10日)

各區建設管理委員會、特定地區管委會應當根據現場檢查意見,督促項目參建方落實整改,并對涉嫌違法違規行為開展調查復核,經核實的,應當在規定時限內完成立案。

(五)整改落實階段(9月11日至9月30日)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將及時總結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情況并向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進行通報。本次市場整治檢查整改落實情況、行政處罰情況,納入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對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的年度行政執法考核內容。

四、具體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負責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的統籌協調、指導推進和督促落實工作,組織開展執法檢查業務培訓。市建筑建材業市場管理總站、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行政服務中心、市勘察設計管理中心根據職責分工具體負責建設市場專項整治的具體工作。要嚴肅工作紀律,力戒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嚴格落實中央八項規定及其細則精神,注重輕車簡從。

(二)注重協同高效

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高度重視本次建設市場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市里的統一部署和安排,加強組織協調,明確專人,于7月19日前填報參加綜合檢查的分管領導和聯系人。主動落實行業檢查、執法處置、問題整改、跟蹤反饋等各項工作,大力整頓各類建設市場違法違規行為和隱患苗頭,確保專項整治工作取得實效。各區建設管理委、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統籌組織開展區級檢查,避免各個條線重復檢查、多頭檢查。

(三)形成閉環管理

各區建設管理部門、特定地區管委會、各有關單位要壓實項目參建單位關于問題整改的主體責任,通過建立整改處罰臺賬、落實閉環銷項管理等舉措,確保發現的問題和違法違規的事項事事有整改、件件有回應,堅決杜絕“問題掛賬”現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