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規范本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工作,保證本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施工質量,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印發了《上海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辦法》(以下簡稱《管理辦法》)。詳見↓

主要內容

《管理辦法》共七章四十六條,分為總則,有關單位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責任與義務,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備案與抽查,檔案管理以及附則。

第一章 總則 共八條。該章規定了《管理辦法》的制定目的、依據、適用范圍、工作職責和分工。其中第四條細化了本市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工作分級管理范圍,在屬地化管理的前提下,針對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非交通類)以外其他二十九類項目管理分工進行了優化,力求做到不留管理死角和盲區。第八條明確了對從業人員定期組織專業技術培訓的要求。

第二章 有關單位的消防設計、施工質量責任與義務 共六條。該章內容與住房城鄉建設部《建設工程消防設計審查驗收管理暫行規定》(住建部令第 58 號,以下簡稱 “58 號令”)相關章節內容基本一致。同時,進一步明確了消防設計文件技術審查、竣工驗收消防查驗等消防技術服務單位的責任和所出具的意見或者報告的要求。

第三章 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 共十條。該章規定了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審查范圍、內容及相關要求。其中,第十六條明確了施工圖設計文件多圖聯審的結果應用。第十八條、第十九條、第二十條根據 “58 號令” 的相關要求,進一步明確了本市特殊消防設計申報條件、內容及評審要求。第二十一條針對本市城市更新既有建筑改造受空間、結構等影響,難以執行現行國家工程建設消防技術標準的實際情況,給出了解決路徑,為本市進一步深入推進城市更新工作提供了支撐。

第四章 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 共七條。該章規定了特殊建設工程的消防驗收范圍、內容及相關要求,其內容與 “58 號令” 相關章節內容基本一致。同時,為夯實建設單位主體責任,進一步明確了建設單位組織竣工驗收查驗合格,方可編制工程竣工驗收報告,工程竣工驗收報告中應包含竣工驗收消防查驗報告。

第五章 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備案與抽查 共七條。該章規定了其他建設工程的消防設計、備案與抽查范圍、內容及相關要求。其中,第三十四條根據 “58 號令” 的相關要求,增加了其他建設工程中一般項目和重點項目分類,明確了一般項目的范圍(限額以下的小型項目),補充了一般項目采用告知承諾制的方式,申請消防驗收備案的相關內容,并指引性提出鼓勵利用保險等多種機制介入管理,降低一般項目消防安全風險,體現了地方創新特色。第三十六條細化了其他建設工程重點項目備案抽查的比例,針對不同火災危險性的其他建設工程,設定了不同的抽查比例。如針對近年來火災高發的丙類廠房、倉庫和高層公共建筑,消防驗收備案抽查率調整至 20%。尤其是第三十六條第七項,結合本市 “質消融合” 的實際做法,施工監督過程中發現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的其他建設工程,備案抽查為必抽(抽查比例為 100%),凸顯了本市質量監督和消防驗收相互融合,跨部門間信息共享的特色,強化了施工過程監管的結果應用。

第六章 檔案管理 共二條。該章為新增內容,規定了檔案管理范圍、內容、要求和時限。

第七章 附則 共六條。該章規定了法律責任、事中事后監管、經費預算、施行時間等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