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時期是上海在新的起點上全面深化 “五個中心” 建設、加快建設具有世界影響力的社會主義現代化國際大都市的關鍵五年。發展超低能耗建筑是落實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 重要理念的必然選擇,是 “十四五”
時期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工作的核心內容之一,對緩解城市發展與能源消費矛盾、提升城市環境質量和人民生活品質有積極的促進作用。為進一步推動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研究制定了《上海市推動超低能耗建筑發展行動計劃(2023-2025
年)》。詳見↓
一、重要意義
超低能耗建筑是指適應氣候特征和自然條件,通過選用保溫隔熱性能和氣密性能更高的圍護結構,采用高效新風熱回收技術,最大程度降低建筑供暖供冷需求,并充分利用可再生能源,以更少的能源消耗和碳排放水平提供健康舒適室內環境的建筑。
推動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可以實現大幅節能降碳,改善環境質量,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助力實現碳達峰碳中和;可以有效降低市政公共基礎設施的投入和建筑的運行及維護費用;可以顯著地改善室內舒適度,實現以人為本的高品質建筑,為人民生活提供健康保障;可以引領建筑領域綠色低碳科技創新,推動高品質建筑和建筑行業高質量發展;可以促進供給側結構改革,拉動經濟發展,促進建筑產業轉型升級。
目前,世界主要發達國家已先后落實建筑領域碳達峰、碳中和目標,把超低能耗建筑作為碳達峰碳中和工作的主要措施之一。本市作為創新發展的 “先行者”,亟需更大力度發展超低能耗建筑,促進建筑品質的提升。
二、指導思想
全面貫徹落實黨的二十大精神、習近平總書記考察上海重要講話精神及上海市第十二次黨代會精神,深入貫徹落實 “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為人民” 重要理念,以 “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 的新發展理念為引領,把推動實現碳達峰碳中和放在突出位置,堅持綠色低碳轉型。以科技創新為動力,以標準規范為保障,以精細建設為手段,以示范工程為引領,著力提升建筑品質,構建綠色、低碳、循環的超低能耗建筑產業,促進城市環境質量和人民生活品質提高,推進城鄉建設領域碳達峰,為全市碳達峰提供有力支撐。
三、基本原則
堅持統籌發展、空間協同。結合主城區、五個新城、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等重點發展戰略,以統籌聯動、協同發展的思路踐行綠色低碳理念,協調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堅持引進吸收、集成創新。借鑒國外超低能耗建筑技術成果,吸收國內超低能耗建筑經驗,結合本市功能定位、氣候條件和資源稟賦,通過集成和創新,形成一套可復制、可推廣、可持續的超低能耗建筑推廣經驗,助推上海向卓越的全球城市邁進。
堅持示范引領、標準先行。圍繞重點領域,聚焦關鍵環節,通過示范工程制定超低能耗建筑系列標準,實現超低能耗建筑向標準化、規?;较虬l展。
堅持政府推動、市場主導。充分發揮市場在資源配置中的決定性作用,強化政府統籌協調和政策引導,廣泛調動企業和社會公眾參與的積極性。利用政策杠桿,通過市場化運作,撬動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堅持過程監管、行業聯動。各區建設管理部門和相關委托管理單位要加強部門統籌協調,在項目落地后強化過程監管,并宣傳引導科研單位、材料設備生產廠家、房地產開發企業、物業及能源管理單位等積極參與,培育超低能耗建筑市場健康、有序發展。
四、發展目標
通過三年的努力,建立較為完善的推進本市超低能耗建筑的發展體系和技術路線,新增落實 600 萬平方米超低能耗建筑,實現新增超低能耗建筑單位建筑面積年能耗和碳排放顯著下降。“中心引領、新城發力、重點突出” 的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空間格局基本形成,技術研究和集成創新取得突破,超低能耗建筑發展的產業鏈體系取得突破,建造標準達到國內同類建筑領先水平,爭取形成高品質建筑和建筑高質量發展的示范,建立可推廣、可復制的經驗做法。
五、主要任務
(一)統籌聯動,構建協同發展的空間格局
結合主城區、五個新城、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和崇明生態島的重點發展戰略,以統籌聯動、協同發展的思路踐行綠色低碳理念,建立 “中心引領、新城發力、重點突出” 的空間布局,協調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
(二)設計引領,發展項目策劃與技術咨詢服務
推動從功能設計向品質提升發展,不斷提高超低能耗建筑設計的整體統籌,深化影響超低能耗建筑性能的關鍵節點設計,推動發展全過程和各階段的工程咨詢等服務。
(三)提質降碳,推動高質量低碳化建設運行
推進綠色建造、智能建造和超低能耗建筑融合發展,在保證超低能耗建筑施工效率的基礎上,降低建設階段碳排放水平。持續提升超低能耗建筑低碳運行水平,推行數字化、智能化運維管理。
(四)科技先行,推動關鍵技術創新發展
推動建立夏熱冬冷地區適宜的超低能耗建筑技術體系和產品體系,逐步建立建筑全生命周期的碳排放計算和評價體系。圍繞重點方向開展科研攻關,推進技術研發和產品升級,推動成果轉化和創新技術應用。
(五)協同共管,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全過程管理能力
通過逐步建立覆蓋設計、施工到竣工的全過程監管體系,將超低能耗建筑的監管納入建設工程監管的全流程,形成完善的管理機制,有效提升超低能耗建筑全過程管理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
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市發展改革委、市財政局、市規劃資源局、市經濟信息化委、市科委等部門建立協調聯動機制,聯合推動行動計劃落地實施。各區各部門要高度重視全市推進超低能耗建筑發展工作,認真貫徹落實相關要求,建立橫向聯動的工作機制,共同推動超低能耗建筑高質量發展。將全市建設超低能耗建筑總體目標分解至各區和相關委托管理單位,各區和相關委托管理單位要根據工作任務與本地實際,制定有效的發展舉措和工作推進方案并推動落實。
(二)進一步完善政策支持
推進五個新城、臨港新片區、長三角一體化示范區和崇明生態島等重點區域區內新建民用建筑開展超低能耗建筑集中示范。支持各區和委托管理單位在控制性詳細規劃、土地出讓合同、劃撥決定書及土地競拍等環節中提出落實超低能耗建筑的要求。開展相關資金支持政策的針對性修訂,重點支持近零能耗建筑、零碳建筑、光儲直柔建筑、智能建造等創新試點示范。繼續用好容積率支持政策,研究進一步加強對公共建筑的支持力度。
(三)加強宣傳與交流
圍繞上海市碳博會、城博會、節能宣傳周和全國低碳日等,創建行業領域專家和企業交流、學習的互動平臺,組織集中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宣傳交流活動。鼓勵和支持科研院所、企業開展超低能耗建筑展覽展示交流,集中展示本市相關技術、產品和成果。充分利用各類媒體開展多層次、多形式的宣傳、科普教育,普及超低能耗建筑的節能理念,提高社會公眾對超低能耗建筑的認知度和開發企業建設的積極性,營造推廣超低能耗建筑的良好社會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