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做好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工作,保障全國 “兩會” 順利召開,市建設工程安全質量監督總站就近期建筑工地安全管理工作下發提示,具體內容詳見↓


一、 各單位進一步加強復工期間的安全管理工作

各施工單位應進一步壓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加強對節后復工復產工地的現場作業環境、設施設備使用以及新老作業人員進場的安全管理工作,特別應加大對現場各工序工種之間配合、轉換、銜接上的管理,編制完善施工組織設計,解決好各工種之間的配合銜接,合理組織安排好流水和交叉作業,做好進場人員的安全培訓、教育和交底,從嚴從實從細抓好各項安全防范措施落實。


二、工程參建各方應進一步落實建筑起重機械日常管理職責

(一)進場管理

建筑起重機械進場前,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必須對設備的產品購銷合同、合格證、使用說明書、定期維護保養記錄、維修和技術改造記錄等與產權登記信息進行核查。

(二)使用管理

施工單位實施吊裝作業前應加強對起重吊裝作業班組的交底,嚴格執行 “十不吊” 的規定,對箍筋、小捆鋼筋必須使用定型化吊籠起吊,嚴禁使用鋼絲網片吊運。起重吊裝時,應嚴格按照專項方案施工,總包單位安全管理人員應加強現場巡視管理,加大對專業分包關鍵崗位人員到崗履職情況、特殊工種人員持證上崗情況進行現場巡視抽查。

(三)檢查維保

總包單位或使用該建筑起重機械的專業分包單位應當對建筑起重機械(包含塔吊基礎)組織進行每月至少組織一次對建筑起重機械及其安全保護裝置、吊具、索具等維護和保養。塔吊 “三保險、五限位” 安全裝置(斷繩、繩筒、吊鉤三個保險裝置和力矩、重量、回轉、高度、變幅五大限位裝置)每次維保時必須進行測試,以保證其完好、能起到保護作用。日常維保中發現安全裝置失效的,必須立即停止使用,即刻進行更換維修。總包單位近期應尤其關注對進場汽車式起重機的管理,重點對進場程序核查、驗收、人員持證等情況加大管理力度?,F場進行起重吊裝作業時,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安全、機械管理人員必須到場監督,確保汽車式起重機按照吊裝方案進行起重吊裝作業。


三、工程監督機構應進一步加強安全監督檢查

各工程監督機構要深入一線,直插工地現場,通過開展 “四不兩直” 的檢查、抽查和飛行檢查,督促落實“四方責任”,特別是企業主體責任的情況,同時要結合近階段重點工作,進一步加強施工現場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監管,發現建筑起重機械安全管理不到位、設備本體存在質量隱患、總包單位機械員配置等安全生產條件不滿足規定的,一律責令暫停施工,并嚴肅監管氛圍、加大處罰力度,以進一步督促工程參建各方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