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切實加強對本市建筑工地務工人員的關心關愛工作,進一步改善務工人員工地現場居住條件和居住環境,提升務工人員的幸福感和歸屬感,市住房城鄉建設管理委印發《上海市建筑工地務工人員現場居住環境提升標準》,對建筑工地生活區制定精細化標準。
《建筑工地務工人員現場居住環境提升標準》主要內容
第一章 基本規定
1.1 本標準適用于設立在本市房屋建筑和市政非交通類建筑工地規劃紅線以內的臨時生活區。
1.2 本標準是在《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JGJ146-2013)和《文明施工規范》(DG08-2102)基礎上的提升標準,各建筑工地生活區應嚴格執行以上兩個標準。
1.3 2023年6月1日后新開工的重大工程、市管項目、外環線以內建筑工地應按照《提升標準》實施。2023年9月1日后,所有新開工的建筑工地應按照《提升標準》實施,全面改善本市建筑工地務工人員生活環境。
1.4 對未按要求嚴格執行本標準的建筑工地,管理部門應要求立即整改,且安全生產標準化當季度確認不得評為"優良",對拒不整改的建筑工地,安全生產標準化季度確認應評為“不合格”。
第二章 管理標準
2.1 建筑工地規劃紅線以內的臨時生活區應實行物業化管理,總承包單位應成立專職物業管理團隊或引進物業公司,負責生活區的整體管理。建設單位應做好相應的支持和保障工作。
2.2 物業應制定生活區管理制度,明確責任崗位到人,相關制度、負責人、聯系方式應公示上墻。
2.3 物業應做好對生活區內各項設施的管理維護,并定期對公共區域進行保潔,確保居住環境干凈整潔。
2.4 所有務工人員入住生活區應與物業簽訂入住協議,協議中明確權利和義務以及安全注意事項,入住人員應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
第三章 生活區標準
3.1 生活區設置應因地制宜、方便管理,規劃時要以不同使用功能進行有效分區,動靜分離。
3.2 生活區內道路規劃要實現人車分離,應充分考慮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輛的停放,其中宿舍區域道路嚴禁車輛進入。
3.3 生活區出入口應設置閘機,安排門衛24小時值班值守,確保所有人員實名進出。
3.4 生活區內臨時設施應使用標準箱式鋼結構臨時建筑或經專業設計的非標鋼結構箱體,不得超過2層,超過2層的需要進行專家論證,搭設應符合現行上海市工程建設規范《臨時性建(構)筑物應用技術規程》(DGJ08)中的要求。
3.5 生活區內設置食堂的,用餐區應按照每300人一個的比例配置,現場不設置食堂的,應與有營業執照和衛生許可證的商家簽訂用餐協議,解決用餐問題。
3.6 生活區應設置集中洗衣房。洗衣房應按照人員數量需求配備一定數量的洗衣機。洗衣房應設置智能化使用、交費管理系統,建立洗衣機使用管理制度。應在靠近洗衣房部位設置集中晾衣區,晾衣區應滿足安全要求并具備防雨等功能,鼓勵在每個樓棟單獨設置集中晾衣區。嚴禁在宿舍走廊上拉線、私設晾衣桿。
3.7 生活區內應建立生活垃圾日常管理制度,開展生活垃圾分類知識宣傳,指定專人負責指導、監督單位和個人進行生活垃圾分類。
3.8 鼓勵在生活區內設置超市、醫務室、理發室、圖書室、棋牌室、健身區以及夫妻房,加強人文關懷。
第四章 管理單元標準
4.1 居住區應以一個樓棟作為一個網格化管理單元,每個單元應相對隔離,單元內每層居住人數不得超過50人,每個單元內應標明樓號和房間號。
4.2 每個單元均應安裝單獨高清攝像頭,納入遠程視頻監控系統。
4.3 每個單元都要嚴格按照《上海市消防條例》設置消防通道和消防器材,每層樓面兩端應各安置1組(2具)滅火器材。
4.4 每個單元內均應布設免費的無線網絡,滿足務工人員使用需求,并安排專人負責管理。
4.5 每個管理單元內應設置不少于1臺開水爐,滿足日常開水飲用需求。
4.6 每個樓層內均應設置衛生間和淋浴間,數量應與人數相匹配,且大便器不得少于3個,其中坐便器不得少于1個,淋浴間蓮蓬頭不少于3個,并應有熱水供應。
第五章 宿舍標準
5.1 宿舍室內凈高不得小于2.5米,通道寬度不得小于0.9米。每間宿舍人均居住面積不得小于4.5平方米,且不得超過4人。
5.2 宿舍必須設置可開啟式窗戶,床鋪不得超過2層,嚴禁使用通鋪,宿舍內應保證有必要的生活空間。
5.3 宿舍內必須配置空調,并應配置安全插座、桌凳、臉盆架、儲物柜、清掃工具、垃圾桶等必要的生活設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