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人員實名制管理辦法》《關于本市建設工程實名制考勤數據對接工作的通知(試行)》《關于進一步規范本市工程建設領域農民工工資專用賬戶管理工作的通知》《關于全面統籌做好建筑工地常態化疫情防控復工復產和安全生產工作的通知》等文件要求,進一步落實上海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建筑工人實名制工作,市安質監總站發布以下工作提示↓

1、施工現場參建各方遵守本市實名制管理的相關要求,有效落實實名制管理。

(1)建設單位

應當在招標投標文件、承發包合同中單列人工費和結算條款,并在合同信息報送中登記人工費總額及支付節點;按照約定及時支付工程款及人工費,做好人工費單列,以及總、分包逐級支付到位的監管;應當提供工程款支付擔保;督促施工現場參建各方落實實名制管理的各項要求。

應當落實疫情防控政策,督促總包單位、監理單位做好人員信息錄入及相關標注工作。

(2)監理單位

負責對監理單位及建設單位人員信息錄入,對人員狀態進行及時標注。督促總包單位對進場人員進行實名制信息錄入,定期通過項目人員花名冊核查比對實名制錄入情況。

(3)總包企業

對項目實名制管理負總責,嚴格推行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的實際應用,做實做細所涉項目建筑工人接收、考勤數據上傳和銀行數據對接工作;按要求單列項目人工費并分賬管理,按時足額支付建筑工人工資。

應當加強施工現場疫情防控。負責對新進人員進行實名制錄入,對人員狀態進行及時標注,對離場人員及時進行退場標注。安排專人每日查看實名制系統中工地顏色,對工地顏色變化進行分析和處置。

應當在實名制系統中進行線上復工備案申請。

(4)專業分包企業

對其分包范圍內的實名制管理負直接責任,配合總承包企業做好實名制管理工作;委托總包企業代發建筑工人工資,核準工人工作量,并及時上報工資代發清單,跟進分包范圍內建筑工人工資代發情況。

(5)勞務分包企業

應與建筑工人簽訂勞動合同,將分包范圍內所有建筑工人相關信息錄入實名制系統,督促建筑工人及時考勤并核算建筑工人工作量,建立工資代發清單并上報用工管理單位,委托總包代發建筑工人工資,加強考勤、工資發放情況核查及現場人員管理。


2、各區站(建管所、建管中心)應督促各建設工程項目做好實名制工作,具體包括:

(1)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錄入100%。要求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用人企業完成所有建筑工人實名制信息錄入。

(2)人臉識別門禁系統覆蓋率100%。要求區域內符合監管要求的建設工程項目完成人臉識別門禁系統安裝并投入使用。

(3)考勤數據上傳100%。要求區域內已安裝人臉識別門禁系統的項目上傳考勤數據,保證考勤數據上傳及時性和真實性。

(4)銀行數據對接100%。要求區域內建設工程項目建設單位、總包按文件要求及時開設專戶和完成數據對接工作。

(5)隨機抽查在監項目工地賦色情況,查看 “紅、橙” 工地賦色原因,并實施相應處置,督促施工單位線上申請復工備案。隨機抽查在建項目人員實名制錄入情況。對在工地三色管理和人員實名制管理工作落實不力、多次整改、整改不力的項目和企業按規定進行處置。

對在數據比對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復核、查實、處置、反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