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市委、市政府關于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的總體部署,嚴格落實 “四方” 責任,市房屋管理局現就加強本市物業服務企業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夯實主體責任
物業服務企業對本單位疫情防控工作承擔主體責任,應按照屬地和所屬行業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全面落實疫情防控各項工作,確保日常管理到位、員工管控到位、應急處置到位。項目經理是項目服務團隊疫情防控的第一責任人,應按照本單位、項目屬地和所屬行業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強項目物業服務一線人員(含外包服務人員)(以下簡稱 “一線服務人員”)的健康管理,切實落實各項相關疫情防控措施。各級房管部門應履行物業服務行業疫情防控工作的監管職責,加強監督檢查,督促物業服務企業履職盡責。
加強員工管理
物業服務企業一線服務人員上崗前應體溫正常、72 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健康碼”為綠碼,進入服務項目時掃描 “場所碼” 或“數字哨兵”,并核驗健康狀態,如服務項目所屬行業或屬地防疫管理要求嚴于上述要求的,應從嚴落實。
項目經理要根據房管部門信息報送要求及時報送疫情防控有關信息。發現一線服務人員核酸、抗原檢測結果異常的,應第一時間向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報告。如有突發情況,應果斷采取措施,最大限度控制擴散和外溢。
持續推進疫苗接種,盡早實現 “應接盡接”。
落實防疫措施
規范出入口管理
根據屬地和所服務項目疫情防控要求督促進入人員測溫、佩戴口罩、掃描 “場所碼” 或“數字哨兵”,并核驗進入人員健康狀態。無法掃碼、亮碼的人員可出示本人身份證(社會保障卡)和紙質離線 “隨申碼”,由一線服務人員確認身份后,通過手機“隨申辦” 移動端,掃市民的紙質離線 “隨申碼” 核驗健康狀態,并登記信息后通行。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屬地居(村)委或街鎮有關部門反映。中高風險地區、封控區域,不符合進出條件的人員、車輛一律不得出入。
規范預防性消毒
按照《關于下發辦公樓宇等十個重點場所預防性消毒技術要點(修訂版)的通知》(滬疾控傳防〔2022〕21 號)明確的技術要點實施預防性消毒,重點對高頻接觸物品(如樓梯扶手、門把手、電梯按鈕、門禁、快遞柜等)、垃圾存放點、健身器材、社區活動點等定時科學做好清潔消毒,并做好記錄。對于不具備獨用廚房和衛生間條件的老舊住宅小區,提高共用設施設備的消毒頻率。一旦出現疫情,陽性感染者轉運且經專業隊伍終末消毒后,要對其所在樓棟實施預防性消毒。
規范垃圾收運
因地制宜做好生活垃圾、裝修垃圾、專項垃圾、醫廢垃圾分類收集堆放工作,嚴禁混堆混放。按照屬地生活垃圾清運要求,及時將收集的生活垃圾駁運至指定地點,與生活垃圾清運企業保持作業時點的信息互通,提升清運效能。中高風險地區、封控區域,要會同社區志愿者共同做好陽性感染者所在樓棟居民生活垃圾上門收集工作;尚未清運的裝修垃圾采取遮蓋措施。
強化應急處置
完善應急預案
物業服務企業應當結合本單位以及管理項目實際情況,參照《上海市住宅小區應急預案(示范文本)》(滬房物業〔2021〕203 號)制定和完善本單位、管理項目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預案,積極組織人員開展應對疫情防控等突發事件的演練,提升疫情防控實戰能力。
制定調度方案
物業服務企業應及時掌握非在崗人員健康、居住地風險等級情況,制定企業內部人員調動返崗工作方案。因確診或密接、次密接被轉運、隔離造成管理項目一線服務人員減少時,要根據屬地要求,及時安排相應人員入駐管理項目,確保物業服務平穩有序。
儲備防疫物資
物業服務企業要儲備 7 天應急防疫物資,包括抗原檢測試劑、防護口罩、酒精、免洗消毒洗手液、測溫儀、防護服、防護眼鏡、醫用手套等。有條件的可儲備不低于 14 天用量的防疫物資。防疫物資采購有困難的,及時報請屬地相關部門給予保障。各區要加強防疫期間一線服務人員的生活物資保障。
抓好督導檢查
各級房管部門要結合本市物業服務行業監督檢查制度,對企業員工健康管理、防疫措施落實等情況開展檢查。檢查中發現疫情防控措施不到位的,由屬地街鎮約談該項目經理,責令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屬地區房管部門應約談物業服務企業負責人,督促立即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