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繕工地

一、現場人員進出管理

(一)新進場管理

新進場人員到達修繕工地時需掃場所碼,開展健康碼和 48 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核驗,當場進行抗原檢測。抗原檢測陰性的人員設置 2 天靜默觀察期,并實行一日兩測(上午抗原檢測、下午核酸檢測),落實獨立住宿和衛生條件。

(二)日常進場管理

每日由專人負責對所有進場人員開展健康碼和 48 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核驗、抗原檢測、掃場所碼和考勤,方可進入施工區。集中生活區在施工區域外的,通行人員每日進小區施工實行點對點專車封閉式轉運管理,其他通行人員按照要求做好居住點與施工區域間的通行管理,有疫情風險的工作或居住點進行點對點通行,并做好防疫管理。所有進場人員進入居民小區還需掃小區場所碼。

(三)變更及退場管理

項目管理人員變更、作業人員完成本項目合同內容需離場的,需完成核酸陰性查驗,明確并跟蹤去向,完成人員閉環管理,并及時在實名制系統中注記退場。

二、相關人員進出管理

(一)非勞動、勞務關系人員進場管理

上下游產業鏈企業、第三方服務企業、現場監督機構、小業主代表等非修繕工地勞動、勞務關系人員進入施工現場時,除查驗健康碼、48 小時核酸陰性證明、抗原檢測、掃場所碼登記以外,進場后需按照事項(職責)在固定路線和工作區域開展工作,完成既定工作內容后立即離場,減少不必要交流,修繕工地應由專人接待,并做好全程活動路線記錄。其中涉及上下游產業鏈企業、第三方服務企業等相關配套服務人員進場需采取預約制。

(二)材料、物資進場管理

修繕工地應設置外來材料、物資進場過渡區用于登記和消殺,避免與現場工人直接接觸。涉及居民的,需設置專用路線和固定場所,并及時采取預防性消殺,避免與居民直接接觸。供應商車輛司乘人員需嚴格按照防疫要求出示核酸和抗原證明,除特殊情況外,不得離開駕駛室。材料和物資等需由疫情防控專員監督接收、裝卸、貯存、拆封、外包裝消毒等。

三、施工現場管理

(一)日常消殺管理

修繕工地需加強消殺培訓,配備消毒人員,消毒人員應按照修繕工地消毒的要求開展作業。紅色修繕工地全部區域應每 6 小時進行一次全面消殺;橙色修繕工地現場隔離點、門衛房、過渡區應每 6 小時進行一次消殺,其他區域應每 8 小時進行一次消殺;綠色修繕工地門衛房、過渡區每 6 小時進行 1 次消殺,其他按區域每 12 小時進行 1 次消殺。施工作業涉及居民家中的消殺安排,與屬地街鎮協調落實。

(二)健康防護管理

現場相關人員需加強個人防范管理,堅持 “三件套、五還要”,盡量減少流動,非必要不外出,避免扎堆聚集。在公共區域活動時均應佩戴 KN95/ N95 口罩,嚴格做好個人防護措施。同時開展中醫藥預防干預,由各參建單位配備并適量發放預防中藥,組織現場工人遵醫囑服用。區房屋管理部門需對接屬地街鎮,落實修繕工地核酸采樣點,確保納入屬地常態化核酸檢測管理。

拆房工地

一、人員管理方面

1、人員進入工地管理。返崗人員到達復工工地時應掃場所碼,當場進行抗原檢測。抗原檢測陰性的人員設置 2 天靜默觀察期,落實獨立住宿和衛生條件;抗原檢測陽性的人員立即上報屬地疫情防控部門,并在工地臨時隔離點進行隔離。

2、人員退出工地管理。項目竣工后,拆房工地需落實工地所有人員的健康觀察安置工作。原則上應在工地內進行不少于 7 天健康觀察,期滿經核酸檢測無異常后方可解除觀察,并按照復工方案中規定的路線,采取 “點對點” 閉環轉運至接收地。

人員返崗至其他工地的,接收工地需為疫情防控綠色工地,并按照實名制和人員健康管理的要求落實相關措施。

二、施工現場管理

1、人員健康管理。工地內人員除接受屬地組織的核酸檢測外,拆房工地還應主動對接工地附近流動核酸檢測場所,每兩天進行 1 次核酸檢測,并每日進行 1 次抗原自測。

2、日常消殺。拆房工地應每日對工地全部區域實施預防性消毒,消毒范圍應包括施工區域、辦公區域、住宿區域、食堂區域、臨時隔離點及其他活動區域。

三、施工配套人員管理

復工工地原則上禁止外來人員進入工地。因工地內管線、機械設備檢修等特殊原因外來人員確需臨時進入施工現場的,應采取預約制,并由項目部指定專人對接,進入施工現場前應當場進行抗原自測、掃描場所碼、測體溫、核對人員身份及健康狀況等。

四、材料、物資進場管理

拆房工地的施工材料、生活保障物資應由復工方案中確定的供應商提供,并落實專人對接供應商。在工地設置外來材料、物資進場防疫緩沖區。裝卸、消毒工作由工地內人員實施,相關單據的簽收應避免人員接觸,宜采取電子方式實施。

五、建筑垃圾分類及清運

拆房工地涉及建筑垃圾分類和清運的,相關單位工作人員應納入工地的實名制和人員健康管理。建筑垃圾運輸車輛進場前應由司機掃描場所碼,進場后在防疫緩沖區消毒,出示核酸和抗原證明后方可駛入施工區域,車輛駛出工地前,司機除特殊情況外,一律不得離開駕駛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