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將至,根據《關于做好2022年春節期間全市建筑工地安全防范和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滬建質安〔2022〕61號)文件的要求,為切實做好建筑工地春節及節后復工期間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工作,確保建筑工地安全生產形勢平穩受控,市安質監總站發布如下工作提示:

1、即日起至春節前,本市建筑工地在停工前應由建設單位牽頭組織施工單位、監理單位進行一次全面的安全生產隱患排查,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大工程及疫情防控的檢查,突出對基坑、起重機械、腳手架、臨時用電、臨時房屋、現場排水、圍墻圍欄及易發生高空墜物等重點部位的隱患排查,并做好務工人員的疫情防控教育,加強動態管理,告誡人員做好自身衛生防疫,減少不必要的聚集和訪親。建筑工地應做好節后復工及用工的計劃安排,并將復工計劃報受監監督機構。

2、春節期間,停工(放假)工地的工程參建各方應做好停工安全管理,停工前進行全面安全隱患排查,對放假人員全員進行疫情防控教育交底,合理存放各類易燃、易爆物品及其他危險品,做好現場用電、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放假期間,施工現場進行嚴格封閉,無關人員嚴禁入內,嚴格落實值班、緊急報告制度,遇到緊急情況,確保第一時間正確處置和上報。

3、春節期間,連續施工工地的參建各方企業負責人應加強帶班檢查,組織協調好安全生產及防疫工作。建設單位、監理單位和施工單位項目管理人員必須按規定到崗履職,全面掌握安全生產及防疫狀況,加強對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危大工程及疫情防控的檢查,同步應做好文明施工管理,防止施工擾民,期間施工單位和監理單位企業負責人帶班檢查不得少于一次。

4、節后復工前,建設單位要牽頭組織監理單位、施工單位開展復工前的安全檢查工作,以安全生產開工條件落實情況、防疫消殺情況、務工人員防疫和安全教育培訓情況、施工現場安全防護設施設置情況、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安全管理情況、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狀況、起重機械設備維修保養情況、進場工人實名制情況以及施工現場高處作業設施的穩定性和牢固性等為重點對建筑工地進行安全隱患排查,并保留檢查記錄歸檔備查,未經自查合格不得開復工。復工前參建各方關鍵崗位人員必須到崗履職,必須對全部現場人員重新實施安全和疫情防控交底教育。

5、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暫緩來滬返滬,待所在地區風險等級降至低風險后方可來滬返滬。所有已抵滬的來自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人員,應在抵滬后12小時內盡快向單位和所在居村委報告,同時各建筑工地應加強健康碼、行程碼查驗,發現來自或途經國內疫情中高風險地區、密接及次密接等情況的來滬返滬人員,應立即采取臨時隔離措施,立即向屬地疾控部門和監督機構進行報告,各監督機構接報后應立即上報市安質監總站。相關防疫要求應根據本市最新發布防疫政策及時調整。

6、各工程監督機構應全面掌握工地停(復)工情況,建立項目動態管理清單,督促參建各方積極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和疫情防控相關要求,加強對安全生產和疫情防控的監督檢查力度,適時對春節連續施工的工地進行安全和疫情防控督查。并于2月10日(正月初十)、2月15日(正月十五)下班前報告建筑工地復工動態情況。